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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2017-08-13AI 评分30

香港交易所上市决策 LD22-2011:管理人代客户持股是否构成核心关连人士

LD22-2011 管理人會否因代其客戶持有甲公司股份而成為甲公司的核心關連人士或關連人士 (於2014年7月刊登的標註修改版本)

AI 导读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LD22-2011 议决,该管理人并非甲公司(主板发行人)的核心关连人士或关连人士。管理人代客户持有甲公司约 12% 股份,其中 8% 由汇集基金持有、4% 由个别基金持有,因个别基金客户保留投资决定及投票权,该 4% 股份的投票权属客户,管理人未控制 10% 或以上股份,故不构成主要股东。

来源: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 hkex.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