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2023-12-26AI 评分30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41-2013:目标公司仅以中国准则确认的资源量及储量未能满足《主板规则》第 18.03(2) 条要求
LD41-2013 目標公司是否擁有一個有意義並具有足夠實質的天然資源量組合,以證明上市具備充份理由 (簡化並納入指引信GL104-19(應用反收購行動規則的指引))
AI 导读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41-2013 裁定,目标公司仅以中国准则确认的铁矿资源量及储量,未能证明其资源量组合有意义且具足够实质,不满足《主板规则》第 18.03(2) 条。中国准则当时仍非联交所接受的报告准则,其估算未必能按《JORC 规则》归入同一类别。该决策已简化并纳入指引信 GL104-19,并于 2024 年 1 月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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