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2021-12-30精选AI 评分52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28-2012:豁免甲公司收购多伦多上市公司通函载列目标公司会计师报告
LD28-2012 聯交所豁免甲公司遵守有關規定,條件是收購事項的通函須載列甲公司提出豁免申請時所建議的其他披露資料(於2022年1月刊登的標註修改版本)
AI 导读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以现金要约收购一家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的主要交易,豁免《主板规则》第 14.67(6)(a)(i) 条要求通函载列目标公司会计师报告的规定,条件是通函须载列甲公司申请豁免时建议的其他披露资料。
推荐理由
上市决策说明了豁免会计师报告的条件,海外收购通函的替代披露安排可以据此对照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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