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2019-04-26AI 评分22
联交所上市决策:首次公开招股章程可不提供盈利预测
可否接受首次公開招股的招股章程不提供盈利預測
AI 导读
联交所上市决策明确,首次公开招股章程是否提供盈利预测属发行人及顾问的商业决定,《上市规则》并无强制要求,不提供亦可接受,且不构成风险因素。若章程未提供盈利预测,保荐人及每名包销商须按标准格式向联交所作出承诺,不在上市前编写的经纪行报告或分析员报告中提供相关盈利预测或性质相近的财务资料。该承诺要求已于2009年6月删除,本决策于2019年4月撤回并由HKEX-GL35-12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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