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2017-08-13精选AI 评分45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85-2015:乙公司上市后不久不再是甲公司控股股东,仍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0.07(1)条12个月禁售期

LD85-2015 於甲公司上市後不久即不再是甲公司控股股東的乙公司,須否根據《上市規則》第10.07(1)條遵守在甲公司上市後12個月禁售期的規定 (於2016年11月刊登的標註修改版本)

AI 导读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上市后不久即不再是控股股东的乙公司是否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0.07(1)条12个月禁售期作出决定。乙公司在甲公司刊发上市文件当日持有30%以上股份,全球协调人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后其权益被摊薄至低于30%;联交所议决,乙公司虽不再是控股股东,仍须在甲公司上市后12个月内持有上市文件所载述的持股数目。

推荐理由

上市决策明确控股股东因超额配股被摊薄至30%以下仍受12个月禁售期约束,可用于判断禁售期承诺范围。

来源: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 hkex.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