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2018-07-30AI 评分38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77-2:指令 X 公司 H 股复牌
聯交所會否根據《上市規則》第6.07條行使其權力,指令X公司的H股復牌 (於2018年8月刊登的標註修改版本)
AI 导读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 X 公司 H 股停牌事宜作出上市决策,认为该公司刊发股改方案公告后,当初申请停牌的理由已不再适用,遂依据《主板上市规则》第 6.07 条指令其 H 股复牌。联交所同时认为,为便于磋商或厘定方案最终条款而继续停牌并不恰当,X 公司须先刊发复牌公告,否则联交所将自行刊发公告后指令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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