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2017-08-13AI 评分22
联交所上市决策:董事在公司公布中期或年度业绩前一个月内额外申请认购供股股份属违反标准守则
董事在公司公佈中期或週年業績前的一個月內額外申請認購供股股份
AI 导读
联交所上市决策(LD5-3)裁定,董事在上市公司公布年度业绩前一个月内额外申请认购供股股份,违反《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附录十A3段。董事认购本身应占的供股股份不违规,但额外申请已超越维持现有股权免遭摊薄的需要,且供股与业绩公布时间均由董事决定。该决策1999年8月发出,2009年9月撤回,其基本原则已于2004年3月编纂为《主板规则》附录10第7(d)(i)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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