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指引信归档·· 2026-09-11精选AI 评分62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企业管治指引》第 4 章:风险管理与内部监控
港交所《企业管治指引》第 4 章:风险管理与内部监控(Risk Management and Internal Controls)
AI 导读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发布《企业管治指引》第 4 章,明确董事会对发行人风险管理与内部监控系统的最终责任,并要求至少每年复核一次系统成效、在企业管治报告中作出确认。指引列出内部监控五大组成部分及年度复核范围,涵盖销售与应收、采购与付款、存货、成本核算、现金与司库、税务以及 IT 系统一般与应用控制等环节,并说明举报与反贪政策的披露要求。
推荐理由
指引把年度复核范围落到销售、采购、存货、IT 一般与应用控制等具体循环,可作为内控核查清单对照。
来源:港交所指引信归档 · hkex.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