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2023-12-26AI 评分30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35-2012:甲公司建议交易后是否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已于2024年1月撤回)
LD35-2012 甲公司在建議交易後是否符合《上市規則》第13.24條的規定,擁有足夠的業務運作或相當價值的資產 (於2024年1月撤回)
AI 导读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LD35-2012 裁定,甲公司建议交易完成后没有足够业务运作或相当价值资产,不符合《主板上市规则》第13.24条,须停牌或可能除牌。该建议交易将大部分现有业务注入附属公司乙并实物分派,余下业务仅占交易前总资产及收入约6%,近几个财政年度资产值及全年营业额仅2,000万港元或以下,并录得净亏损及负营运现金流。该决策已于2024年1月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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