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2023-12-26AI 评分22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37-3:除牌程序第三阶段届满前提交复牌建议的可行性(已于2024年1月撤回)
於除牌程序第三階段即將屆滿的時候提交復牌建議及復牌建議的可行性 (於2024年1月撤回)
AI 导读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LD37-3 已于2024年1月撤回,该决策涉及甲公司在除牌程序第三阶段届满前数日提交复牌建议的处理。联交所裁定不延长第三阶段,因发行人须于第三阶段届满前至少十个营业日提交复牌建议,且联交所对复牌建议是否可行具有广泛酌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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