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2017-08-13AI 评分22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11-2:X先生能否出任甲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X先生直至一個月前仍在甲公司關連人士所控制的數家公司擔任董事職務,他能否出任甲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AI 导读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11-2 裁定,X先生不会被接纳为甲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X先生直至一个月前仍在甲公司关联人士所控制的数家公司担任董事职务,联交所认为其在对甲公司业务作出独立判断时可能遭遇困难,尤其是在涉及关联人士的关联交易方面,故不符合《主板规则》第3.11条。该决策的基本原则已于2004年3月编纂为《主板规则》第3.1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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