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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2025-12-29AI 评分34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82-2014:股份购回要约或致公众持股不足及要约后30日内发行新股的同意

LD82-2014 上市決策– (i) 上市發行人是否可以進行可能導致其股份欠缺公開市場的股份購回要約; 及 (ii) 聯交所會否同意上市發行人於要約完成後30日內發行新股,以符合公眾持股量之規定

AI 导读

联交所就主板发行人甲公司(港交所与海外交易所双重上市)发出上市决策 LD82-2014:容许其提出可能导致股份欠缺公开市场的股份购回要约,以撤销海外上市地位,并同意其于要约完成后30日内向独立承配人配售新股,以符合25%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联交所依据《上市规则》第8.08条、第13.32条及第10.06(3)条作出上述决定。

来源: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 hkex.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