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2019-04-26精选AI 评分52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45-2:递延税项抵免与退税能否计入《上市规则》第 8.05(1)(a) 条盈利
甲公司財務報表中(a)因對銷壞賬撥備的稅務影響而產生的遞延稅項抵免;及(b)因保留盈利及法定盈餘儲備撥作資本而產生的退稅,可否視作符合《上市規則》第8.05(1)(a)條下盈利規定的有利因素
AI 导读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主板上市申请裁定,因对销坏账拨备的税务影响产生的递延税项抵免与日常业务有关,可视作符合《上市规则》第 8.05(1)(a) 条盈利规定的有利因素;因保留盈利及法定盈余储备拨作资本产生的退税属资本重组活动,与日常业务没有明显关系。该决策为 2005 年第一季个案,已于 2019 年 4 月撤回并由 HKEX-GL45-12 取代。
推荐理由
上市决策区分递延税项抵免与退税是否属日常业务,为盈利测试下非经营性收益的认定提供口径。
来源: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 hkex.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