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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2023-12-26AI 评分20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2-1:第十四章交易规模的计算(已于2024年1月撤回)

第十四章之交易規模的計算 (於2024年1月撤回)

AI 导读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2-1 就《上市规则》第14.04条裁定,计算「4项测试」时须以总投资的全部责任和承担为基准。案例中甲公司参与成立中外合资企业,总投资3.3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1亿元,甲公司主张仅按50%首次出资额计算,联交所认定应按3.3亿元总投资的承担总额计算。该决策已于2024年1月撤回。

来源: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 hkex.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