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2017-08-13精选AI 评分45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63-2:母公司股东是否因持有母公司重大权益而成为甲公司关连人士
母公司股東是否因其於母公司的重大權益而按《主板上市規則》的規定成為甲公司的關連人士;若不是,聯交所會否把母公司股東視作甲公司的關連人士 (於2014年7月刊登的標註版本)
AI 导读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HKEx-LD63-2(2008 年 11 月刊发,2014 年 7 月更新),裁定母公司股东不因其于母公司的重大权益而按《主板上市规则》第 1.01 及 14A.11 至 14A.07 条成为甲公司的核心关连人士或关连人士,原因是无任何母公司股东对母公司拥有控制权,不符合甲公司主要股东定义,亦非母公司的紧密联系人或联系人。
推荐理由
上市决策说明母公司股东不因间接持股自动成为关连人士,并保留按第 2.04 条视作关连人士的酌情权。
来源: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 hkex.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