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2023-12-26AI 评分42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108-2017:甲公司收购煤矿目标公司构成反收购行动
LD108-2017 甲公司建議收購目標公司的交易是否構成反收購行動或極端非常重大收購事項(簡化並納入指引信GL104-19(應用反收購行動規則的指引))
AI 导读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LD108-2017 认定,甲公司拟向乙公司收购目标公司并发行代价股份的交易构成《主板规则》第14.06(6)条下的反收购行动。目标公司资产比率约8倍、收益比率约50倍,且其煤炭由混合销售转为直接销售、销售及分销团队近期才成立,联交所认为其过往财务资料不足以让投资者评估管理层能力及日后表现,故不接纳按极端非常重大收购事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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