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2017-08-13AI 评分38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70-1:新加坡核数师任申报会计师须与香港执业核数师联席
是否准許若干新加坡核數師擔任甲公司在聯交所首次上市時的申報會計師及其上市後的核數師。是否接納採用《新加坡財務報告準則》編制甲公司在香港的上市文件內的會計師報告及上市後的財務報告 (於2014年4月刊登的標註修改版本)
AI 导读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新加坡注册、在新加坡交易所主要上市的主板申请人甲公司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70-1,不豁免《上市规则》第 4.03 条,但接纳新加坡核数师与同一核数师行香港办事处具《专业会计师条例》资格的执业核数师共同担任联席申报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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