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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指引信归档·· 2019-04-26AI 评分38

联交所指引信 GL82-15:新上市申请人或其附属公司已在另一交易所上市时,上市文件须披露未经审核季度/中期财务资料

GL82-15 在上市文件中披露未經審核季度/中期財務資料事宜 — 新上市申請人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已於另一交易所上市 (GL82-15)

AI 导读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指引信 HKEx-GL82-15(2015年8月)规定,新上市申请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已在另一交易所上市,并按该交易所规则刊发比《主板规则》第8.06条/《创业板规则》第11.11条所要求更近期的未经审核季度/中期财务报表时。

来源:港交所指引信归档 · hkex.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