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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2017-08-13AI 评分30

联交所就新加坡核数师担任主板申请人申报会计师及采用《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的上市决策 HKEX-LD70-1

是否准許若干新加坡核數師擔任甲公司在聯交所首次上市時的申報會計師及其上市後的核數師。是否接納採用《新加坡財務報告準則》編制甲公司在香港的上市文件內的會計師報告及上市後的財務報告

AI 导读

联交所就新加坡注册、新交所主要上市的甲公司主板双重主要上市申请作出决策:不豁免《上市规则》第4.03条,但接纳新加坡核数师与同一核数师行香港办事处具《专业会计师条例》资格的执业核数师共同担任联席申报会计师。新加坡核数师可担任上市后核数师,会计报告及上市后财务报告在载有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账表等条件下可采用《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

来源: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 hkex.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