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指引信归档·· 2023-12-25精选AI 评分52
联交所指引信 GL11-09 明确豁免招股前股票期权计划披露规定的多项条件
GL11-09 豁免嚴格遵守《主板規則》第17.02(1)(b)條及附錄D1A第27段有關招股前股票期權計劃之披露規定的多項條件 (GL11-09)
AI 导读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指引信 GL11-09 列出豁免严格遵守《主板规则》第 17.02(1)(b) 条及附录一 A 部第 27 段的多项条件。申请人须在上市文件披露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及关连人士获授人的全部规定资料,其余获授人只披露期权总数、行使期、代价及行使价的合计资料,并向公众提供全部获授人名单;豁免披露行使价及行使年期的申请一般不获批准。
推荐理由
指引信列明招股前期权计划披露豁免的多项条件,处理期权披露豁免申请时可直接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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