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指引信归档·· 2023-12-25AI 评分22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GL17-10 指引:第21章投资公司的销售限制、市值与利益冲突
GL17-10 有關第二十一章所述公司的指引 (GL17-10)
AI 导读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GL17-10 指引就《主板规则》第21章投资公司上市给出要求:证券买卖单位及认购额一般最少为500,000港元,须至少300名股东,市值实质不低于1.5亿港元。指引还列明审批投资公司上市的考虑因素、董事与投资经理/顾问的资格,以及同时管理其他第三者资金时的利益冲突处理。该指引已于2024年1月精简并整合于新上市申请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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