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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库 · 化工与材料 · 并购重组

投标前的案头研究:按行业与项目阶段看监管依据、审核关注点、问询与处罚案例。共 1 条。

行业

项目阶段

信源

  • 中国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明确并购重组十六项监管口径

    中国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就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业绩补偿及奖励、VIE架构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核查等16项事项明确监管口径,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指引规定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业绩补偿期限不得少于重组实施完毕后的三年,并同时废止此前多项并购重组问题与解答。

    中国证监会(渲染采集)无日期评分 58并购重组上市后合规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