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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前的案头研究:按行业与项目阶段看监管依据、审核关注点、问询与处罚案例。共 5 条。
行业
项目阶段
信源
中国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明确26项会计处理口径
中国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就特殊股权投资的确认与分类、重大影响的判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认定、按总额或净额确认收入、非经常性损益的认定等26个事项给出适用意见。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第1至8期)同时废止。
国泰海通就禾信仪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问询函出具核查意见(修订稿)
国泰海通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就上交所2025年8月27日下发的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5〕30号问询函逐项核查并回复,涉及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标的公司业务与估值、收入、存货、商誉及募集配套资金等17项问题。回复披露交易完成后周振直接持股17.33%、通过共青城同策合计控制24.48%表决权,认定其仍为实际控制人;标的公司产品已被美国及其国际合作伙伴列入出口管制清单,主体尚未列入实体清单。
安路科技(688107)再融资审核问询回复:立信就募投项目与经营情况出具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上交所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61号审核问询函出具回复,对安路科技本次拟融资不超过126,237.88万元的募投项目投资构成、非资本性支出占比及效益测算进行核查。
深交所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关注要点》及落实情况表
深交所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关注要点》,要求保荐人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下载并填报《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表》,经内核部门和投行质控部门复核,由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投行质控负责人和保荐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同时提交。
申菱环境回复深交所可转债审核问询函:说明收入增长、应收账款与财务性投资认定
申菱环境会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深交所2026年4月28日出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33号),逐项说明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应收账款账龄与坏账计提、存货及发出商品、财务性投资认定和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等问题。回复列示2023年至2025年设备销售毛利率由25.21%降至21.46%,并称应收账款1年以上占比逐年下降且低于同行业平均,嘉兴沐桐5,000万元出资按产业投资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