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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交易所问询函62

    立信就友阿股份发行股份购买尚阳通资产问询函出具专项回复,说明经销模式与业绩波动核查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深交所审核函〔2025〕130012号出具信会师函字[2026]第 ZG249 号专项回复,逐项说明尚阳通经销收入占比 73.84%、75.59% 的合理性及与东微半导、新洁能等可比公司的对比。回复披露前十大经销商的经营规模与交易匹配性、期后销售率与销售退回明细,并说明青鼠投资 4 名合伙人亲属在英能达、上海颉生、威健等经销商持股或任职的情况及交易定价公允性。

    推荐理由:会计师对经销与直销客户集中度、期后销售、销售退回及关联方持股经销商的核查口径,可作为收入真实性核查的对照样本。

  1. 交易所问询函62

    海南矿业回复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问询函(修订稿):说明前次增资与本次收购不构成一揽子交易及标的控制权认定

    海南矿业就上交所2026年6月8日下发的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6〕37号审核问询函作出回复,逐项说明前次增资3亿元取得丰瑞氟业15.7895%股权与本次收购69.90%股权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推荐理由:问询聚焦前次增资与本次收购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参股期间是否已实际控制标的,回复以董事会席位、一票否决权与质押安排逐项论证。

  1. 交易所问询函57

    日联科技回复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问询函(修订稿):说明收购菲莱测试的同行业认定、协同效应与差异化定价

    日联科技就上交所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6〕31 号审核问询函出具修订稿回复,逐项回应 15 个问题。回复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论证公司与标的菲莱测试同属 C3562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并披露双方产品收入结构、协同效应体现及交易后整合管控与核心团队留任安排。

    推荐理由:回复逐项说明同行业认定、协同效应与差异化定价依据,可对照并购重组问询中交易目的与整合管控的论证口径。

  1. 交易所问询函55

    民德电子回复深交所审核问询函:10 亿元定增投向 6 英寸功率半导体晶圆代工项目

    民德电子就深交所 2026 年 7 月 16 日下发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60 号)提交修订稿回复,说明不超过 10 亿元募资投向特色高压功率半导体器件及功率集成电路晶圆代工项目的合理性。

    推荐理由:问询聚焦募投项目新产品量产进度、少数股东不同比例借款的合理性及前次募投未达预期的原因,回复逐项给出工艺平台与客户流片证据。

  1. 交易所问询函62

    国泰海通就禾信仪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问询函出具核查意见(修订稿)

    国泰海通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就上交所2025年8月27日下发的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5〕30号问询函逐项核查并回复,涉及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标的公司业务与估值、收入、存货、商誉及募集配套资金等17项问题。回复披露交易完成后周振直接持股17.33%、通过共青城同策合计控制24.48%表决权,认定其仍为实际控制人;标的公司产品已被美国及其国际合作伙伴列入出口管制清单,主体尚未列入实体清单。

    推荐理由:问询聚焦控制权认定、协同效应与出口管制影响,回复逐项给出持股比例、董事席位与收入地域结构等口径。

  1. 交易所问询函58

    申菱环境回复深交所可转债审核问询函:说明收入增长、应收账款与财务性投资认定

    申菱环境会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深交所2026年4月28日出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33号),逐项说明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应收账款账龄与坏账计提、存货及发出商品、财务性投资认定和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等问题。回复列示2023年至2025年设备销售毛利率由25.21%降至21.46%,并称应收账款1年以上占比逐年下降且低于同行业平均,嘉兴沐桐5,000万元出资按产业投资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推荐理由:问询逐项追问收入增长、应收账款、存货与财务性投资认定,回复给出分产品毛利率与账龄对比口径,可作为可转债审核的核查参照。

  1. 交易所问询函62

    安路科技(688107)再融资审核问询回复:立信就募投项目与经营情况出具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上交所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61号审核问询函出具回复,对安路科技本次拟融资不超过126,237.88万元的募投项目投资构成、非资本性支出占比及效益测算进行核查。

    推荐理由:回复完整展示了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认定、资金缺口测算与存货单项计提的核查口径,可对照再融资问询的答复思路。

  1. 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55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51-5:GEM 申请人股东股权及控制权合并计算是否符合《GEM 规则》第 11.12 条

    联交所就甲公司(GEM 上市申请人)裁定,可将控股集团五名股东于活跃业务纪录期内的股权及控制权合并计算,以证明符合《GEM 规则》第 11.12 条有关业务须在大致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经营的规定。

    推荐理由:上市决策说明了股东股权与控制权合并计算的判断因素,可用于梳理活跃业务纪录期的拥有权论证。

  1. 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58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77-2014:甲公司对冲活动内部监控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应有水平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主板申请人甲公司对冲活动的内部监控作出上市决策,涉及《主板规则》第 2.13(2) 及 11.07 条。联交所认为甲公司对冲内控欠缺惯常应有的动态风险管理水平,对手方信贷风险披露亦不足,要求其考虑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设立远期采购持仓限额及超额批准程序、制定对手方限额设立与变更程序并监察风险值,并在招股章程披露采纳情况。

    推荐理由:上市决策列出联交所对申请人对冲活动内部监控的具体要求,可作为评估衍生品与商品风险内控的对照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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