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对中港石油(股份代号:632)前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李兆彬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及谴责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对中港石油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32)前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李兆彬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及谴责,指其严重且明显未履行职责,导致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出现重大错误陈述,违反《上市规则》第2.13(2)条。
推荐理由:联交所对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及谴责,明确其上报与查询义务的落点。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对中港石油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32)前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李兆彬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及谴责,指其严重且明显未履行职责,导致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出现重大错误陈述,违反《上市规则》第2.13(2)条。
推荐理由:联交所对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及谴责,明确其上报与查询义务的落点。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对汇森股份集团(股份代号:2127)六名董事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包括执行董事曾明兰、主席兼执行董事吴润陆等四名现任董事及两名前任董事。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对秀商时代控股(股份代号:1849)三名前董事牟雷、师立志、张虹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指其未回复上市科调查函及提醒函、未配合调查。联交所强调,董事配合调查的责任不因辞任而终止,不配合属严重违反《上市规则》,可能导致最严重的纪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