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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周三
  1. 港交所指引信与联合声明78

    联交所发布上市机制竞争力检讨咨询总结,下调不同投票权财务门槛并允许所有申请人以非公开形式呈交上市申请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2026年3月13日《有关上市机制竞争力检讨的咨询文件》发布咨询总结,采纳全部建议并作若干修改,相关《上市规则》修订于文件刊发后立即生效。

    推荐理由:联交所公布上市机制竞争力检讨咨询总结,明确不同投票权门槛、第二上市资格与保密呈交等规则修订,并即时生效。

2023年12月25日周一
  1. 港交所指引信归档34

    联交所指引信 GL92-18:生物科技公司是否适合上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指引信 HKEX-GL92-18 列出按《主板规则》第十八A章上市的适合性考量:申请人须至少一项核心产品通过概念阶段、上市前最少12个月从事核心产品研发、集资主要作研发用途,并在建议上市日期至少6个月前获至少一名资深投资者相当数额的第三方投资。指引同时说明现有股东认购首次公开招股股份、收益及盈利比率计算、会计师报告与回拨机制的处理。

  2. 港交所指引信归档50

    联交所指引信 HKEX-GL107-20 明确生物科技公司上市文件的披露要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发布指引信 HKEX-GL107-20,就按《主板规则》第十八A章上市的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文件披露提供指引,该函于2021年2月更新,并注明于2024年1月精简并整合于新上市申请人指南。

    推荐理由:指引逐项列出生物科技公司上市文件在概要、业务模式、产品与风险因素上的披露落点,可对照检查招股书章节。

2017年8月13日周日
  1. 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22

    联交所上市决策:能否倚靠联营公司收入符合《上市规则》第8.05条营业记录规定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LD5-1裁定,新上市申请人甲公司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8.05条营业记录规定,应拒绝其上市申请。甲公司三个财政年度每年盈利总额70%以上来自一家持股20%的中外合营联营公司,因对该联营公司无控制权,不能倚靠其收入。该规则已于1999年4月修订以澄清此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