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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 2026-09-24精选AI 评分80

中国证监会对和信所及签字会计师马春明、左伟作出行政处罚(〔2026〕55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AI 导读

中国证监会就和信所为青岛中程2017年至2022年年报审计未勤勉尽责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审计业务收入4,858,490.57元并罚款14,575,471.71元。决定书认定其收入确认职业判断不审慎、未执行收入与无形资产控制测试、未对第三方保管存货和矿权到期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签字会计师马春明、左伟分别被警告并罚款60万元、40万元。

推荐理由

处罚决定书逐项列明收入确认、控制测试、存货监盘与矿权核查的程序缺陷,可作为审计执业缺陷认定的对照样本。

来源:中国证监会 · csr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