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司解读新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六条: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监管
财政部会计司就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新增第四十六条作出解读,该条要求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效率和水平。
推荐理由:财政部会计司逐条说明新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六条信息化监管要求,并列出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赋码等已落地做法。
财政部会计司就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新增第四十六条作出解读,该条要求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效率和水平。
推荐理由:财政部会计司逐条说明新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六条信息化监管要求,并列出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赋码等已落地做法。
财政部就2026年6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修改注册会计师法决定作出解读,新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专门增设“监督管理”专章。新法明确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被检查对象应如实提供审计资料和文件,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并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档案应当存放在中国境内,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擅自携带、传递出境。
推荐理由:财政部解读新注册会计师法监督管理专章,明确工作底稿境内存放与出境限制,事务所底稿管理需对照调整。
中国证监会就和信所为青岛中程2017年至2022年年报审计未勤勉尽责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审计业务收入4,858,490.57元并罚款14,575,471.71元。决定书认定其收入确认职业判断不审慎、未执行收入与无形资产控制测试、未对第三方保管存货和矿权到期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签字会计师马春明、左伟分别被警告并罚款60万元、40万元。
推荐理由:处罚决定书逐项列明收入确认、控制测试、存货监盘与矿权核查的程序缺陷,可作为审计执业缺陷认定的对照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