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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2019-09-28AI 评分26

联交所拒绝按《主板上市规则》第14.20及14A.80条不理会甲公司交易收益比率

聯交所會否應甲公司的要求,同意按《主板上市規則》第14.20及14A.80條不理會擬進行之交易的收益比率的計算結果,並接受甲公司提出的其他規模測試 (於2019年10月刊登的標註修改版本)

AI 导读

联交所裁定不宜按《主板上市规则》第14.20及14A.80条不理会甲公司拟向控股公司转让目标公司Y 95%股权的收益比率。该交易资产比率及盈利比率均低于1%,代价比率约2.1%,收益比率约10%;联交所认为收益比率结果并异常,且甲公司提出的其他规模测试未能作具意义比较。

来源: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 · hkex.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