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库 · 上市后合规
投标前的案头研究:按行业与项目阶段看监管依据、审核关注点、问询与处罚案例。共 263 条。
行业
项目阶段
信源
东方证券回复上交所审核问询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证券100%股权
东方证券就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证券100%股权事项,回复了上交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6〕81号),并同步修订、补充了重组报告书等申请文件。本次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及取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哈森股份回复上交所审核问询函:发行股份购买苏州郎克斯4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哈森股份就发行股份购买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45.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关联交易,回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26年6月26日出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6〕46号)。公司称本次交易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通过及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GL76-14 指引信:独立财务顾问按《上市规则》编备意见函件的指引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 GL76-14 指引信,就独立财务顾问按《上市规则》编备意见函件提供指引,并列出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董事委员会及发行人履行职责的建议常规。指引涵盖独立财务顾问的资格与独立性、意见函件须披露的内容与工作标准,以及独立董事委员会甄选和监督独立财务顾问的角色。
联交所取消秀商时代控股(1849)上市地位
联交所宣布自2026年10月26日上午9时起,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取消秀商时代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49)的上市地位。该公司股份自2024年9月24日起暂停买卖,因未能于2026年3月23日或之前履行复牌指引而复牌,上市委员会于2026年7月10日决定除牌,上市覆核委员会于2026年10月12日维持该决定。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98-2016:甲公司出售乙附属公司权益后是否符合《主板规则》第13.24条
联交所就甲公司拟向丙公司出售乙附属公司25%权益并授予余下75%权益认购权一事作出裁决,认定甲公司完成计划后不符合《主板规则》第13.24条,亦不再适合上市。联交所指出,认购权行使完全由丙公司酌情决定,甲公司于计划完成后并无其他重大业务运作或资产,其有意拓展其他业务亦无法证明已具备适合上市的新业务。该决策已简化并纳入指引信 GL106-19,并于 2024 年 1 月撤回。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35-2012:甲公司建议交易后是否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已于2024年1月撤回)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LD35-2012 裁定,甲公司建议交易完成后没有足够业务运作或相当价值资产,不符合《主板上市规则》第13.24条,须停牌或可能除牌。该建议交易将大部分现有业务注入附属公司乙并实物分派,余下业务仅占交易前总资产及收入约6%,近几个财政年度资产值及全年营业额仅2,000万港元或以下,并录得净亏损及负营运现金流。该决策已于2024年1月撤回。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指引信 GL25-11:豁免严格遵守《主板规则》第4.04(1)条及《GEM规则》第7.03(1)条及11.10条的条件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16-2011:X公司内地公开发行新A股涉关连人士认购的关连交易豁免(已于2023年8月撤回)
联交所就X公司拟在内地公开发售新A股、部分关连人士可认购一事,豁免其遵守独立股东批准及独立董事委员会、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等关连交易规定。因H股持有人无按比例认购权,第14A.92(1)条豁免不适用;该上市决策已于2023年8月因中国发行人《上市规则》修订生效而撤回。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53-2013:甲公司董事及高管整体是否具备矿业勘探开采充足经验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LD53-2013 裁定,甲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整体被视为拥有《上市规则》第 18.04 条所述与勘探及/或开采活动相关的充足经验。理由是其多金属基本金属矿业经验可应用于铅锌矿开采,且九名核心管理人员中有五名具备相关充足经验。甲公司须在上市文件中详细披露有关经验。
联交所上市决策:甲公司以实股按比例配发乙附属公司全部股份是否构成交易
联交所裁定,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及╱或第十四A章,甲公司将乙附属公司全部股份以实股按比例配发的建议不构成甲公司的一项交易。由于甲公司拟设特别股东大会(母公司股东及其联系人弃权)并委任独立财务顾问等保障独立股东措施,联交所未按第2.04条施加额外规定。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指引信 GL15-09:新申请人按上市前估计可分派溢利派付特别股息的披露指引(已撤回,由 HKEX-GL35-12 取代)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指引信 GL15-09 就主板新申请人在招股章程中披露按截至上市前一日期间的估计可分派溢利计算的特别股息作出指引,该函已于 2019 年 4 月撤回并由 HKEX-GL35-12 取代。指引要求发行人披露特别股息的估计金额、计算基础、派付日期及融资方法,并一般须承诺进行上市后特别审计以确定股息金额。
联交所会否考虑接纳英属维尔京群岛为符合《上市规则》第十九章的司法权区?
联交所决定接纳英属维尔京群岛为符合《上市规则》第十九章的公司注册成立司法权区,条件是当地申请人须修订组织文件以解决股东保障差异,并证明与英属维尔京群岛有合理关系。
联交所就新加坡注册公司X公司主要上市接纳新加坡为认可司法地区并明确日后审批程序
联交所决定就X公司拟作的主要上市,原则上接纳新加坡为其注册成立司法地区,条件是X公司须修改组织文件。日后新加坡注册公司申请在联交所主要或第二上市,若就股东保障全面对照、无不符合《联合政策声明》之处、组织文件与《上市规则》及权益披露和收购守则一致提供充分证明,联交所原则上即视为符合规定,无须逐项详细比较。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24-2012:会否接纳特拉华州为符合主板第十九章及创业板第二十四章的司法权区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24-2012 考虑接纳美国特拉华州为发行人注册成立的认可司法权区,条件是申请人修改组织章程文件或采用其他股东保障措施,并证明与特拉华州有合理关系。不修改章程者须提供理由,由联交所按个别情况评估;日后特拉华州注册申请人可依循指引信 HKEx-GL12-09 的简化程序申请上市。该决策已于 2013 年 12 月被特拉华州司法权区指引取代并撤回。
香港交易所上市决策 LD22-2011:管理人代客户持股是否构成核心关连人士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LD22-2011 议决,该管理人并非甲公司(主板发行人)的核心关连人士或关连人士。管理人代客户持有甲公司约 12% 股份,其中 8% 由汇集基金持有、4% 由个别基金持有,因个别基金客户保留投资决定及投票权,该 4% 股份的投票权属客户,管理人未控制 10% 或以上股份,故不构成主要股东。
联交所取消中国天化工集团(强制清盘中,股份代号:362)上市地位
联交所宣布自2026年10月20日上午9时起,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取消中国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强制清盘中,股份代号:362)的上市地位。该公司股份自2025年3月17日起已暂停买卖,且未能于2026年9月16日或之前履行复牌指引而复牌,上市委员会于2026年10月2日作出除牌决定。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GL42-12 指引:新上市个案中《主板规则》第9.09(b)条的豁免情形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指引信 GL42-12 说明《主板规则》第9.09(b)条的目的及可考虑豁免新申请人遵守该条的各种情况。该条禁止核心关连人士在上市委员会聆讯日期足4个营业日前起至获批上市期间买卖发行人股份,上市申请失效后即不再适用。指引列出海外上市、公司重组、遵守《上市规则》等可获豁免情形,并要求申请人在上市文件中披露申请豁免的原因及条件。
联交所取消中国油气控股(清盘中,股份代号:702)上市地位
联交所宣布自2026年10月27日上午9时起,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取消中国油气控股有限公司(清盘中,股份代号:702)的上市地位。该公司股份自2025年3月31日起已暂停买卖,因未能于2026年9月30日或之前履行复牌指引而复牌,上市委员会于2026年10月9日作出除牌决定。
联交所取消中国21世纪教育集团(1598)上市地位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宣布,自2026年10月13日上午9时起,中国21世纪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98)的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予以取消。该公司股份自2025年3月18日起已暂停买卖,因未能于2026年9月17日或之前履行复牌指引而复牌,上市委员会于2026年9月25日决定取消其上市地位。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GL57-13 指引:申请版本、整体协调人公告及聆讯后资料集的呈交与登载流程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GL57-13 指引规定新申请人须通过 HKEX-ESS 呈交并在联交所网站登载申请版本、整体协调人公告及聆讯后资料集,呈交当日即须上载申请版本登载版与整体协调人公告。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70-2013:甲公司额外供股股份分配安排符合《上市规则》第7.21(1)(a)及7.21(3)(a)条
联交所就甲公司额外供股股份分配安排作出上市决策,认为其符合《上市规则》第7.21(1)(a)及7.21(3)(a)条规定。该供股获超额认购,额外申购超过一万份、约为供股股份总数二十倍,部分股东疑将股权拆细至不足一手以提交多份补股申请;董事会仅向似无滥用意图的补股申请全数配发,其余按增减对照率分配。联交所满意甲公司已采取合理程序确保公平分配,且与披露原则一致。
联交所上市决策:甲公司未及时刊发财务资料须停牌多久
联交所就甲公司未能按《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时刊发财务资料作出裁决,裁定其股份须予停牌,直至刊发所须财务资料为止。甲公司原须在2005年3月31日或之前发出2004年度全年业绩及年报,延误构成违反第18.03、18.48A及18.49条。联交所指出,发行人若事前已知无法准时刊发,须在最后限期当日自行要求停牌。
联交所是否考虑接纳加州为符合《主板规则》第十九章的司法权区(HKEx-LD111-1)
联交所决定接纳加州为符合《主板规则》第十九章的公司注册成立司法权区,条件是加州有意申请人须对其组织文件作出若干修改。日后加州申请人可依循指引信 HKEx-GL12-09 的简化程序,毋须提交按《联合政策声明》作出的逐项详细对照。该决策 HKEx-LD111-1 已于 2013 年 12 月被美国加州司法权区指引取代并撤回。
联交所会否考虑接纳日本为符合《主板规则》第十九章的司法权区(HKEx-LD110-1)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110-1 裁定,若 X 公司对其组织章程文件作出若干修订,联交所可接纳日本为符合《上市规则》第十九章的发行人注册成立司法权区。日后在日本注册成立的申请人可依循指引信 HKEx-GL12-09 的简化程序,毋须提交按《联合政策声明》作出的逐项详细对照。该决策已于 2013 年 12 月被日本司法权区指引取代并撤回。
Anthropic 招股书里最值得看的 14 个细节
Anthropic 于 10 月 26 日公开提交 IPO 申请,拟在纳斯达克挂牌,代码 ANT,目标估值 1.5 万亿至 2 万亿美元。招股书显示其二季度收入 115.55 亿美元、五个季度涨约 30 倍,二季度经营利润 9.74 亿美元转正,上半年净亏 807 亿美元中约 724 亿来自公允价值变动。
联交所取消中国海洋集团发展有限公司(8047)上市地位
联交所宣布自2026年10月22日上午9时起,根据《GEM规则》第9.14A(1)条取消中国海洋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47)的上市地位。该公司股份自2025年7月2日起已暂停买卖,因未能于2026年7月1日或之前履行复牌指引而复牌,GEM上市覆核委员会于2026年10月8日维持取消上市地位的决定。
山东药玻(600529)收到上交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
山东药玻于2026年9月17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302号)。公司将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回复并报送相关文件。该发行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联交所对秀商时代控股(1849)三名前董事作出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对秀商时代控股(股份代号:1849)三名前董事牟雷、师立志、张虹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指其未回复上市科调查函及提醒函、未配合调查。联交所强调,董事配合调查的责任不因辞任而终止,不配合属严重违反《上市规则》,可能导致最严重的纪律制裁。
皖仪科技(688600)回复上交所可转债审核问询函并更新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
皖仪科技于2026年6月11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可转债发行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115号),已会同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回复。公司7月1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可转债预案(修订稿)调整发行方案,并于7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及审核问询函回复(豁免版)。该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存在不确定性。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110-2017:发行人因公众持股量不足长期停牌,联交所会否取消其上市地位
联交所就主板发行人甲公司公众持股量低于10%而长期停牌一案作出上市决策 LD110-2017:因甲公司八个月来未提出实质计划或时间表,联交所依据《上市规则》第6.01(2)条及第6.10条启动除牌程序,给予六个月补救期。甲公司其后通过向独立承配人发行新股及控股股东出售现有股份,在六个月内将公众持股量恢复至25%,股份恢复买卖。该上市决策已于2025年12月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