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库 · 上市后合规
投标前的案头研究:按行业与项目阶段看监管依据、审核关注点、问询与处罚案例。共 263 条。
行业
项目阶段
信源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113-2017:甲公司出售原有业务被拟按《上市规则》第 2.04 条视作新上市申请人(2024 年 1 月撤回)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在上市决策 LD113-2017 中知会甲公司,若其继续把经营原有业务的附属公司余下 51% 权益出售予前任董事的私人公司,联交所拟按《上市规则》第 2.04 条将其视作新上市申请人处理,甲公司随后终止建议出售。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88-1:豁免甲公司持续关连交易遵守《上市规则》第14A.35(1)及(2)条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拟与母公司订立无期限商标及知识产权许可协议、按总收入百分比缴付专营权费一事,豁免其遵守《上市规则》第14A.35(1)及(2)条。豁免附有条件,包括豁免期固定并於甲公司从地方政府取得的20年经营许可证余下期限结束时届满、董事及保荐人须确认交易对甲公司及股东整体公平合理、以总收入百分比表示的年度上限须经独立评估代理审阅。该决策於2024年1月精简并整合於新上市申请人指南。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54-1:多附属公司集团如何符合《上市规则》第8.05(1)(b)条管理层维持不变规定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由逾30家附属公司组成的集团申请人作出上市决策,认定若与营业纪录业绩关系最密切的核心管理团队在整段三年营业纪录期直至上市前一直担任申请人及各主要营运附属公司的董事会及/或高级管理人员,即符合《上市规则》第8.05(1)(b)条及第3项应用指引第2段的「管理层维持不变」规定。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52-3:员工上市前折价认购股份的禁售与公众持股量认定(2024 年 1 月撤回)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员工及母公司员工在上市申请前约五个半月、以较建议发售价低 30%至 45%的折让价认购股份一事作出裁定,认为该等股份不须设强制禁售限制,并可计入公众持股量。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51-5:GEM 申请人股东股权及控制权合并计算是否符合《GEM 规则》第 11.12 条
联交所就甲公司(GEM 上市申请人)裁定,可将控股集团五名股东于活跃业务纪录期内的股权及控制权合并计算,以证明符合《GEM 规则》第 11.12 条有关业务须在大致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经营的规定。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51-4:两组互无关联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是否符合《上市规则》第 8.05(1)(c)条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主板上市申请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51-4,处理业务纪录期最后一个财政年度内两组互无关联控股股东权益均曾变动、是否仍符合《上市规则》第 8.05(1)(c)条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规定的问题。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47-4:预IPO可转换票据按招股价转换是否受第10.07及10.08条禁售限制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预IPO可转换票据在上市时或上市后不久按首次公开招股价自动转换一事作出裁决,认为该转换虽导致控股股东权益被视作出售,但不被《上市规则》第10.07条禁止,转换后股份亦无需设禁售期。联交所考虑的因素包括可转换票据的重大条款已在招股章程显著披露、票据在上市申请聆讯前逾六个月发行,以及首次公开招股前的投资者均为独立第三方。该决策已于2024年1月精简并整合于新上市申请人指南。
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LD126-2020,说明 2019 年拒绝 17 宗上市申请的理由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在上市决策 HKEX-LD126-2020 中说明 2019 年拒绝 17 宗主板及 GEM 上市申请的原因,当年被拒比例为 6%。拒绝理由集中在缺乏上市商业理据(16 名申请人)、估值根据不足(3 名)、董事或有重大权益关系人士不适合(1 名)以及扣除非日常收入后不符合最低利润规定(1 名)。该决策已于 2024 年 1 月精简并整合于新上市申请人指南。
联交所指引信 HKEX-GL91-18:IPO 配售部分重新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分配上限与披露要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发布指引信 HKEX-GL91-18(2018 年 2 月,2022 年 8 月更新),规定首次公开招股中把配售部分股份重新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或向公开认购部分超额分配时,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股数不得超过原先分配股数的两倍或总发售股份的 30% 两者中的较低者。
联交所指引信 GL63-13 明确上市文件内不合规事件的分类与披露要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指引信 HKEX-GL63-13 就上市文件如何分类及披露不合规事件作出规定,将不合规事件分为重大、系统性、非重要三类。重大不合规事件须披露违规原因、性质与范畴、受罚情况及经加强的内部监控措施细节,联交所一般要求上市前完全修正;系统性不合规事件须披露第3.4段资料但无需修正;非重要不合规事件不要求披露或修正。
联交所指引信 GL46-12:生物资产未变现公平值收益与第8.05(1)(a)条盈利规定及尽职审查要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指引信 GL46-12(2012年12月发布,2015年10月及2022年1月更新)要求从事农业的上市申请人须有整整三个会计年度不含生物资产未变现公平值收益的生物资产/农产品销售及盈利纪录,方符合《主板规则》第8.05(1)(a)条的三年营业纪录及盈利规定,并须作出会计调整扣除该等收益。
联交所指引信 HKEx-GL43-12 更新:首次公开招股前投资及特别权利延续指引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发布指引信 HKEx-GL43-12(2012年10月,2013年7月及2015年11月更新),整合首次公开招股前投资的过往上市决策,并取代 HKEx-LD36-1、LD55、LD59 等多项上市决策。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95-1:甲公司配售可换股票据与收购目标公司是否构成现金资产公司及反收购行动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95-1(2010 年 7 月,2019 年 10 月撤回)处理甲公司配售可换股票据及收购目标公司两项事宜。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92-1:甲公司大部分营业额及纯利源自密切关连方交易,是否适合上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92-1(2010 年 5 月,已于 2019 年 3 月撤回并由 HKEX-GL68-13 取代)审议甲公司大部分营业额及纯利源自与董事及雇员交易是否适合上市。
深交所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
深交所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以落实情况表形式列出46项审核关注要点,逐项载明申报文件披露要求、中介机构核查要求与规则依据。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114-2017:发行人未解决审计事项及法证调查结果,联交所启动除牌程序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HKEX-LD114-2017,指主板发行人甲公司因未能刊发经审计全年业绩而持续停牌逾两年,且未解决核数师就销售及应收货款入账、分销渠道重组计划支出及向关联人士提供担保所提出的质疑。
联交所刊发 HKEX-GL116-23 指引信,明确须予公布交易的代价基准及业务估值披露要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 HKEX-GL116-23 指引信,就须予公布的交易中代价基准及业务估值披露提供指引,适用于业务估值构成代价基础主要因素的收购或出售通函。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54-2:管理层职能由一名主要董事全权负责是否符合《上市规则》第8.05(1)(b)条及第3项应用指引第2段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个案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54-2,裁定若管理层职能在整个业务纪录期内大致上只由一名主要董事全权负责,仍符合《上市规则》第8.05(1)(b)条及第3项应用指引第2段的「管理层维持不变」规定。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48-3:控股股东在业务纪录期后向家族全权信托转让股份是否符合《上市规则》第 8.05(1)(c) 条
联交所就甲公司(主板上市申请人)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48-3,裁定其在业务纪录期结束后由控股股东 X 先生把股权转入以家属(X 先生除外)为受益人的全权信托,仍符合《上市规则》第 8.05(1)(c) 条拥有权维持不变的规定。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43-1:分拆上市申请人公众持股量长期豁免申请被拒,获准18个月内恢复至25%
联交所就甲公司分拆上市的公众持股量申请作出裁决,认为没有合理理由按《上市规则》第8.08(1)(a)条长期豁免其遵守25%最低公众持股量,理由是分拆属自愿交易、公众持股量将大幅下降且市值相对较小。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41-1:招股价与上市前股东购股成本差距巨大时的核查标准与披露要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LD41-1 针对甲公司(主板上市申请人)招股价与上市前不久股东多次购股的实际成本存在巨大差距,要求其证明股东以远低于招股价的价格购入主要附属公司股份及注资属合法交易。
联交所指引信 HKEX-GL85-16:向关连客户及现有股东或其紧密联系人配售证券的同意条件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发布指引信 HKEX-GL85-16,就分销商向关连客户、上市申请人现有股东或其紧密联系人配售证券须事先取得书面同意的情况给出指引,并取代指引信 HKEX-GL75-14 及上市决策 HKEX-LD90-1。
联交所指引信 GL102-19 更新:会计政策变更披露与申报会计师盘存程序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指引信 GL102-19(2022 年 1 月最后更新)就新申请人改变会计政策、采用《主板规则》第 4.11 条以外会计准则及申报会计师盘存程序给出指引。
联交所发布 GL118-23 指引信,明确以电子方式提交招股章程及随附文件申请登记的安排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发布指引信 GL118-23,规定上市申请人及上市发行人须以电子方式向联交所提交招股章程、相关申请表格及随附文件,以申请批准将招股章程登记。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61-1:招股章程刊发后下调指示性发售价的处理(2023 年 11 月撤回)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61-1(2008 年 7 月,2014 年 4 月更新,2023 年 11 月撤回)裁定,主板申请人甲公司在刊发招股章程后、公开发售截止申请日期前下调指示性发售价下限超过 25%,构成个案实况的重大变动,须先刊发补充招股章程、延长接受认购申请期限,并给予已递交申请者撤回申请的权利。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66-1:计算第8.05(1)(a)条溢利时,可赎回可换股优先股换股权公平值变动不予计算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66-1 裁定,甲公司可赎回可换股优先股的换股权公平值变动与日常业务无关,按《上市规则》第8.05(1)(a)条计算溢利时应当不予计算。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50-4:招股章程中盈利预测风险因素陈述应否删除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主板上市申请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50-4,裁定招股章程中关于盈利预测或会变动、并非绝对可靠的风险因素陈述并不恰当,应予删除。该决策依据《上市规则》第 2.13 及 11.17 条,认为此类意在规避董事及保荐人确保资料准确完备责任的限责或风险因素陈述有违其责任。该决策已于 2019 年 4 月撤回,并由 HKEX-GL35-12 取代。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45-2:递延税项抵免与退税能否计入《上市规则》第 8.05(1)(a) 条盈利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主板上市申请裁定,因对销坏账拨备的税务影响产生的递延税项抵免与日常业务有关,可视作符合《上市规则》第 8.05(1)(a) 条盈利规定的有利因素;因保留盈利及法定盈余储备拨作资本产生的退税属资本重组活动,与日常业务没有明显关系。该决策为 2005 年第一季个案,已于 2019 年 4 月撤回并由 HKEX-GL45-12 取代。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43-2:准许上市文件刊载被收购集团未经审核财务资料的条件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以介绍方式上市的个案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43-2,认为可准许其在上市文件另一个单独附录内刊载业绩纪录期后收购的被收购集团未经审核财务资料(损益表、资产负债表、股权变动表及现金流表),但须满足两项条件:上市文件须以风险因素形式警告该等账目未经审核,并须设定机制使其后披露的被收购集团实际经审核资料可与该等未经审核账目比较。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51-2:集团与母公司集团业务划分及竞争披露是否充分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主板上市申请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51-2,裁定集团与母公司集团各自业务已划分清楚,两者构成或很可能构成的业务竞争已按《上市规则》第 8.10 条充分披露。该决策 2006 年 3 月刊发,已于 2019 年 3 月撤回并由 HKEX-GL100-19 取代;个案中乙业务在业务纪录期间三个财政年度分别约占集团营业总额 60%、50% 及 5%,重组后由母公司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