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库 · 上市后合规
投标前的案头研究:按行业与项目阶段看监管依据、审核关注点、问询与处罚案例。共 263 条。
行业
项目阶段
信源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34-2012:甲先生及乙先生在前身公司的操守影响其董事胜任能力,甲公司不符合《上市规则》第8.15条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34-2012 裁定,甲公司两名执行董事甲先生及乙先生在前身公司任职期间,对前身公司因 X 先生未遵守内部止蚀政策而招致重大亏损的交易监督不足,未能证明其具备《主板上市规则》第3.09条所指上市公司董事应有的能力才幹,甲公司亦因此不符合第8.15条的规定。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50-3:招股章程摘要披露过往股息收益未解释计算基准属误导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主板上市申请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50-3(2006 年 3 月,已于 2018 年 7 月撤回并由 HKEX-GL86-16 取代),认为招股章程摘要部分只披露按过往资料计算的股息收益率、未解释计算基准及日后能否延续,属误导。
联交所指引信 HKEX-GL21-10 就上市文件不披露机密资料的尽职审查作出指引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指引信 HKEX-GL21-10 就上市申请人及保荐人要求上市文件不披露机密资料时的尽职审查程序作出指引,该函于 2018 年 7 月撤回并由 HKEX-GL98-18 取代。
联交所指引信 GL8-09 明确招股章程引述统计数字及数据的警告字眼口径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指引信 HKEX-GL8-09 阐释招股章程收录源自聘托编撰或非聘托编撰研究报告的统计数字、数据或摘要时,联交所如何处理警告字眼。指引信区分政府公开文件、第三者专家报告及研究报告三类资料来源,并给出预期使用的警告字句,同时说明董事及保荐人仍须承担《上市规则》下的责任。该函于 2018 年 7 月撤回,并由 HKEX-GL98-18 取代。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99-2:附条件公开发售及可换股债券发行是否须股东批准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HKEx-LD99-2(2010 年 7 月刊发,2015 年 4 月更新,2018 年 7 月撤回),涉及主板发行人甲公司拟在无股东批准下由乙公司全数包销、折让 40% 的公开发售,条件是乙公司可购入不少于现有股本 6% 的股份,同时向乙公司发行可转换为现有股本 13% 股份的可换股债券。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73-1:X 先生与 Y 先生在建议收购事项中构成重大利益,须放弃表决权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HKEx-LD73-1(2009 年 10 月刊发,2014 年 7 月更新),认定甲公司董事兼主要股东 X 先生与 Y 先生同时担任卖方董事(X 先生兼任卖方行政总裁),在甲公司向卖方收购目标公司约 60% 股本权益的建议收购事项中各占重大利益,须按《主板上市规则》第 2.15 及 14.49 条在股东大会上放弃表决权。
深交所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4号——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审核关注要点》
深交所发布第4号审核业务指南,要求保荐人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下载并填报《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表》,经内核部门和投行质控部门复核后由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投行质控负责人和保荐代表人签字盖章,与申请文件同时提交。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100-2016 列明 2015 年拒绝公司 A 至公司 G 上市申请的原因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HKEX-LD100-2016,在附录取列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被拒绝的主板及创业板上市申请公司 A 至公司 G 的拒绝原因。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69-1:甲公司上市前无须解除母公司为其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分拆上市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69-1,认为甲公司无须在上市时或之前解除母公司为其现有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理由是甲公司已获多家独立财务机构承诺提供大致同等的再融资,且有关承诺将在上市文件中披露。
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LD91-2015,列明 2013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2 月退回上市申请的原因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HKEX-LD91-2015,列出保荐人新监管规定实施后,2013 年 10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退回主板及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原因。
中化国际回复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6〕57 号)专项核查意见(三次修订稿)
华泰联合证券就中化国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三次修订稿,逐项回复上交所提出的 15 个问题。回复披露报告期为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南通星辰关联采购占比由 42.12% 降至 8.79%,并说明中化新加坡按代理人身份处理、应收账款确认至该代理商的依据,以及 2025 年 11 月 3 日前已解除与中化国际的资金池业务。
联交所更新指引信 GL95-18,明确长时间停牌及除牌程序与复牌要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更新指引信 GL95-18,就长时间停牌发行人的除牌架构、复牌责任及联交所监管行动提供指引,并取代 GL66-13 中有关长时间停牌公司的旧有指引。
联交所指引信 GL56-13 明确大致完备申请版本的披露要求及申请版本与聆讯后资料集的登载安排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发布指引信 HKEX-GL56-13,就提交的申请版本被视为大致完备所需的披露程度,以及申请版本与聆讯后资料集在联交所网站的登载作出规定。指引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交供审批的申请版本审批版和用于网站发布的申请版本登载版,登载版须遮盖若干资料以免构成招股章程、广告或向公众作出的邀请;不符合指引的申请版本可能不获视作大致完备,并可能按《主板规则》第 9.03(3)条退回。
联交所更新指引信 GL37-12,明确新申请人财务资料及前景披露要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更新指引信 HKEX-GL37-12,就新申请人披露财务资料及前景给出指引,要求业绩纪录期后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的资料相距不超过十个历日,资金流动性披露的最近一个实际可行日期与文件日期相距不多于两个月。指引同时列明资金流动性披露应涵盖的备用信贷额度、流动资产净额、现金来源用途、已知趋势及大型向外融资计划等事项,并要求保荐人在呈交申请版本时提供营运资金充足声明确认函的接近定稿。
联交所指引信 GL84-15 明确现金资产公司规则在大规模集资中的适用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发布指引信 HKEx-GL84-15,说明《主板规则》第 14.82 至 14.84 条现金资产公司规则如何应用于上市公司引入投资者注入大量现金的大规模集资。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90-1:容许X公司从配售部分向现有A股公众股东配发H股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90-1(2010年5月刊发)议决,只要招股章程内作出全面披露,容许H股上市申请人X公司现有A股公众股东认购其配售部分中的H股。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48-2013:因招股章程披露不足发回 11 宗主板及创业板上市申请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HKEX-LD48-2013(2013 年 1 月刊发,2016 年 5 月更新),依据《主板规则》第 9.03(3) 条及《创业板规则》第 12.09、12.14 条,逐一发回 A 至 F 公司 6 宗主板申请和 G 至 K 公司 5 宗创业板申请,原因是与 A1 表格一并提交的招股章程不属较完备版本。
联交所更新指引信 GL55-13,列明新上市申请(股本证券)提交文件规定及行政事宜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更新指引信 HKEX-GL55-13,就新上市申请(股本证券)在各申请阶段须提交的文件及行政事宜作出规定,涵盖 A1 表格、5A 表格存档时、存档后、预期聆讯审批日期前、上市文件付印前及刊发后等节点。
深交所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5号,明确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审核关注要点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5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审核关注要点》,以落实情况表形式列出22项审核关注事项,逐项对应募集说明书披露要求、中介机构核查要求和规则依据。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75-1:甲公司收购服务式住宅及安老院业务构成反收购行动(2024 年 1 月撤回)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75-1(2009 年 10 月,2019 年 10 月更新,2024 年 1 月撤回)裁定,甲公司建议以现金代价向独立第三方收购服务式住宅及安老院业务构成《主板上市规则》第 14.06B 条所述的反收购行动,甲公司将被当作第 14.54 条所述的新上市申请人处理。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123-2019:就甲公司与乙公司建议持续关连交易按《上市规则》第2.04条增订规定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LD123-2019,审议是否根据《主板上市规则》第2.04条对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建议持续关连交易增订附加规定。甲公司控股股东在禁售期结束后不久变更,新业务与原有业务毫无关联,按最大年度上限计算相关收入相当于上市首年收入的70%以上;联交所据此认为交易有规避新上市规定之意图,知会甲公司若继续进行该交易,将视其为新上市申请人并按反收购行动规则处理。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109-2017:甲公司两宗电玩游戏收购须合并计算并构成极端非常重大收购事项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109-2017 裁定,甲公司建议收购电玩游戏公司与约20个月前的第一次收购须合并计算,连同拟向董事出售食品业务,构成一連串把收购目标上市的交易,属极端非常重大收购事项,须遵守反收购行动指引信 HKEX-GL78-14 的尽职审查及加强披露规定。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132-2022:涉贿赂事件的 A 先生、B 先生是否适合出任发行人董事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 LD132-2022 作出上市决策,依据《主板规则》第 3.08 及 3.09 条认定 A 先生与 B 先生均不适合出任发行人董事。A 先生直接参与涉及 A 公司的贿赂事件,B 先生对另一名董事计划行贿事先知情却未阻止;联交所同时认为 A 先生作为控股股东对 A 公司有重大影响力,故 A 公司不适合上市。该决策于 2024 年 1 月精简并整合于新上市申请人指南。
联交所发布 HKEX-GL100-19 指引信,明确新申请人与控股股东业务竞争的评估口径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发布 HKEX-GL100-19 指引信,就新申请人与控股股东群体之间的业务竞争说明评估方式。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99-3:仅向可转债投资者提供的特别权利违反《主板规则》第 2.03(4) 条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HKEx-LD99-3(2010 年 7 月刊发,2014 年 7 月及 2022 年 1 月更新),认定仅向拟认购可换股债券的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若干特别权利违反《主板规则》第 2.03(4) 条公平及平等对待股东的一般原则。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52-2:董事与母公司集团重叠时甲公司是否独立于母公司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董事与母公司集团董事重叠的情形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52-2,认为就《上市规则》附录一A部第27A段而言,甲公司已证明其独立于母公司。该决策于2006年3月刊发,2019年3月撤回并由 HKEX-GL68-13 取代;分析中联交所从财政、营运和管理三方面考察独立性,并列出保荐人提出的董事重叠比例、兼任董事职责范围、业务划分及持续关连交易规模等因素。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51-1:甲公司业务依赖母公司是否令其不宜上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主板上市申请人)业务依赖国有企业母公司一事作出上市决策,裁定其依赖程度不足以构成《上市规则》第 8.04 条下不适合上市的理由,相关问题可通过在招股章程披露解决。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85-2015:乙公司上市后不久不再是甲公司控股股东,仍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0.07(1)条12个月禁售期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上市后不久即不再是控股股东的乙公司是否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0.07(1)条12个月禁售期作出决定。乙公司在甲公司刊发上市文件当日持有30%以上股份,全球协调人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后其权益被摊薄至低于30%;联交所议决,乙公司虽不再是控股股东,仍须在甲公司上市后12个月内持有上市文件所载述的持股数目。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63-2:母公司股东是否因持有母公司重大权益而成为甲公司关连人士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HKEx-LD63-2(2008 年 11 月刊发,2014 年 7 月更新),裁定母公司股东不因其于母公司的重大权益而按《主板上市规则》第 1.01 及 14A.11 至 14A.07 条成为甲公司的核心关连人士或关连人士,原因是无任何母公司股东对母公司拥有控制权,不符合甲公司主要股东定义,亦非母公司的紧密联系人或联系人。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59-1:Pre-IPO 投资者董事提名权须于上市后终止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主板申请人甲公司 Pre-IPO 投资者 X 所获权利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59-1,依据《上市规则》第 2.03 条裁定投资协议中的董事提名权须在上市后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