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库
投标前的案头研究:按行业与项目阶段看监管依据、审核关注点、问询与处罚案例。共 10 条。
行业
项目阶段
信源
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26〕11号)
财政部印发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要求利润表损益按经营、投资、筹资、所得税费用、终止经营五个类别列示,并新增管理层业绩指标的附注披露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2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经2026年6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次修正,财政部会计司转载了修正后的全文。修正后条文明确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档案应当存放在中国境内,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携带、传递出境,并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金融活动审计服务实施准入管理。
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明确补偿性资产等五项会计处理并自2026年1月1日施行
财政部以财会〔2025〕32号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确认计量、处置原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不得转出、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及披露、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披露五项问题作出规定。
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实施办法》,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财会〔2026〕12号),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
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规范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26年6月4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就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和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作出规定。解释要求对具有无追索权特征的金融资产评估基础资产与合同现金流量之间的联系(穿透),并区分合同挂钩工具与实质为信用增级的借贷安排;货币不可兑换时需估计即期汇率并披露限制、受影响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及估计方法。
财政部印发《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6101号——基本准则(试行)》
财政部以财会〔2026〕1号印发《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6101号——基本准则(试行)》,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将保证程度分为合理保证和有限保证,要求鉴证者遵守职业道德与质量管理要求,工作底稿在鉴证报告日后六十天内归档、自报告日起至少保存十年。在实施范围及实施要求作出规定之前,由开展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的机构自愿实施。
财政部印发《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804号——财务共享服务》(财会〔2026〕9号)
财政部于2026年6月23日印发《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804号——财务共享服务》,供各单位在开展管理会计工作时参照执行。指引共五章三十条,明确财务共享服务包括费用报销、应收应付管理、会计核算、资金和资产管理、税务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基本服务,并规定采用共享服务模式不改变、也不得转移单位及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法定责任。
财政部等九部门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
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外交部等九部门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在实施范围及实施要求作出规定前由企业自愿实施。准则依据《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制定,围绕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四章规范企业气候相关风险、机遇和影响的信息披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6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