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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 IT 核查口径 最新动态

香港交易所与联交所发布的指引信、上市决策、规则修订和常见问题,以及其中涉及信息系统、内部控制、数据完整性与业务纪录的要求。

152 条精选近 30 天 2 条共收录 44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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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归档 · 第 6 页

2019年9月28日周六第 101–120 条
  1. 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52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21-2011:不接纳甲公司替代规模测试,出售目标公司 7% 权益属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出售目标公司 7% 权益的交易作出上市决策,认定该出售事项属于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须经股东批准。甲公司持有目标公司 40% 权益,目标公司占该集团净资产的约 50%、纯利的约 90%;出售事项的资产比率及收益比率均超过 75%,盈利比率及代价比率则低于 25%。

    推荐理由:上市决策说明第 14.20 条替代规模测试的适用边界,评估共同控制实体出售的交易分类时可直接对照。

  2. 港交所指引信归档48

    联交所指引信 GL84-15 明确现金资产公司规则在大规模集资中的适用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发布指引信 HKEx-GL84-15,说明《主板规则》第 14.82 至 14.84 条现金资产公司规则如何应用于上市公司引入投资者注入大量现金的大规模集资。

    推荐理由:指引信说明现金资产公司规则不设量化门槛,且资金预期用途不能从现金水平中扣除,可用于判断大额集资是否触发停牌。

2019年4月26日周五
  1. 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45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98-1:甲公司改用权益会计法后共同控制公司的年报及中期报告入账安排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将共同控制公司由比例综合法改为权益会计法后,如何在日后的年报及中期报告中入账作出上市决策,涉及《上市规则》第 4.11 及 4.12 条。

    推荐理由:联交所接受申请人由比例综合法改为权益法后的披露安排,可作为共同控制公司披露口径的对照。

  2. 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58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86-2015:计算《创业板规则》第11.12A(1)条最低现金流量时不计入违规期间现金流量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按《创业板规则》第11.12A(1)条计算最低现金流量时是否计入违规期间现金流量作出议决,认为该公司违反监管规定达22个月且占业务纪录期大部分时间,违规现金流量不属日常业务经营所得,不得计入,甲公司因此不符合上市资格。该决策于2015年4月刊发,2019年4月撤回,并由 HKEX-GL45-12 取代。

    推荐理由:上市决策明确违规期间产生的现金流量不得计入最低现金流量,为同类申请人的业务合规性核查划出边界。

  3. 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52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66-1:计算第8.05(1)(a)条溢利时,可赎回可换股优先股换股权公平值变动不予计算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66-1 裁定,甲公司可赎回可换股优先股的换股权公平值变动与日常业务无关,按《上市规则》第8.05(1)(a)条计算溢利时应当不予计算。

    推荐理由:上市决策说明可赎回可换股优先股换股权公平值变动与日常业务无关,计算第8.05(1)(a)条溢利时不予计算。

  4. 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52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50-4:招股章程中盈利预测风险因素陈述应否删除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主板上市申请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50-4,裁定招股章程中关于盈利预测或会变动、并非绝对可靠的风险因素陈述并不恰当,应予删除。该决策依据《上市规则》第 2.13 及 11.17 条,认为此类意在规避董事及保荐人确保资料准确完备责任的限责或风险因素陈述有违其责任。该决策已于 2019 年 4 月撤回,并由 HKEX-GL35-12 取代。

    推荐理由:联交所明确,意在规避董事与保荐人责任的盈利预测风险因素陈述应删除,可作为招股章程风险因素披露的对照口径。

  5. 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45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50-1:不豁免甲公司招股章程列载涵盖期间与财政年度不一致的未审计盈利估计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主板上市申请人)的豁免申请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50-1(2006 年 3 月,已于 2019 年 4 月撤回并由 HKEX-GL35-12 取代),裁定不批出豁免,甲公司不得在招股章程内列载涵盖期间与该公司财政年度不一致的集团未经审计财务资料盈利估计。

    推荐理由:上市决策明确盈利估计的涵盖期间须与财政年度一致,未审计的季度数据不能替代审计。

  6. 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48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48-2:提前终止合约赔偿收入可否计入《上市规则》第 8.05(1)(a)条的溢利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主板上市申请人)一次性提前终止合约产生的赔偿收入作出上市决策,认定该收入与日常业务有关,可计入《上市规则》第 8.05(1)(a)条所要求的溢利。

    推荐理由:上市决策说明一次性提前终止合约的赔偿收入能否计入溢利测试,判断落点在收入是否源自日常业务。

  7. 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45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47-2:重组集团可否以未经审计备考合并财务资料符合《上市规则》第8.05(2)(e)条最低收益规定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主板上市申请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47-2,裁定由不同股东拥有的实体在业务纪录期内重组而成的集团,可根据其最近期未经审计的备考合并财务资料,符合《上市规则》第8.05(2)(e)条下5亿港元的最低收益规定。

    推荐理由:上市决策明确重组集团可用未经审计备考合并资料计算最低收益,为同类重组的收益测试口径提供依据。

  8. 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52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45-2:递延税项抵免与退税能否计入《上市规则》第 8.05(1)(a) 条盈利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主板上市申请裁定,因对销坏账拨备的税务影响产生的递延税项抵免与日常业务有关,可视作符合《上市规则》第 8.05(1)(a) 条盈利规定的有利因素;因保留盈利及法定盈余储备拨作资本产生的退税属资本重组活动,与日常业务没有明显关系。该决策为 2005 年第一季个案,已于 2019 年 4 月撤回并由 HKEX-GL45-12 取代。

    推荐理由:上市决策区分递延税项抵免与退税是否属日常业务,为盈利测试下非经营性收益的认定提供口径。

  9. 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52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44-3:未缴足注册资本的中国附属公司业绩可否综合计算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主板上市申请人)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尚未缴足注册资本的情况作出上市决策,裁定可以接受该集团按《香港财务汇报准则》将甲附属公司业绩纳入财务报表综合计算,尽管这样做不符合中国有关法例。

    推荐理由:上市决策说明未缴足注册资本时仍可综合计算,但须在招股章程披露不合规详情与后果。

  10. 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52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43-2:准许上市文件刊载被收购集团未经审核财务资料的条件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以介绍方式上市的个案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43-2,认为可准许其在上市文件另一个单独附录内刊载业绩纪录期后收购的被收购集团未经审核财务资料(损益表、资产负债表、股权变动表及现金流表),但须满足两项条件:上市文件须以风险因素形式警告该等账目未经审核,并须设定机制使其后披露的被收购集团实际经审核资料可与该等未经审核账目比较。

    推荐理由:联交所在这份已撤回的上市决策中给出刊载被收购集团未经审核财务资料的两项条件,可对照理解未经审核资料的披露边界。

  11. 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60

    联交所上市决策 42-3:创业板上市申请人存货倒转与前转程序的接纳标准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系列 42-3 就创业板上市申请人申报会计师采用倒转及前转程序确定年结日存货水平作出议决,该决策已于 2019 年 4 月撤回并由 HKEX-GL102-19 取代。联交所认为倒转程序可接受,但前转程序须由保荐人提供特别理据证明其必要;个案中前转期约五个月,存货金额约占末段财务期间结束时的资产净值 7%。

    推荐理由:上市决策明确了倒转与前转程序在存货核查中的接受边界,前转需保荐人提供特别理据。

  12. 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47

    联交所上市决策:甲公司招股章程须载《香港财务汇报准则》账目调整表,日后财务报告可免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创业板上市申请人甲公司的财务资料呈列作出上市决策,甲公司以《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招股章程及日后财务报告内的会计师报告,母公司乙公司则按《香港财务汇报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推荐理由:上市决策区分招股章程与日后财务报告的准则差异调整表要求,涉及美股与港股双重上市的分拆安排可对照。

2019年3月21日周四
  1. 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60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107-1:高度依赖主要客户是否令甲公司不适合上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高度依赖主要客户 X 是否适合上市作出决策,甲公司向客户 X 的销售占过去四个会计年度收益的 98%、93%、99% 和 79%。联交所认为依赖主要客户的问题可通过披露方式处理,并列出评估是否过度依赖单一供应商或客户时考虑的因素,包括能否改变业务模式、依赖程度会否下降、行业是否由少数公司操控、依赖是否双向及能否保持收益。

    推荐理由:上市决策列出评估单一客户依赖的五项因素,并说明依赖可通过招股章程披露处理。

  2. 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58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97-1:甲公司不合规记录未致不适合上市,以披露方式处理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主板上市申请人及其附属公司)在业务纪录期内违反营运地法例及规例一事作出上市决策,认为其不合规程度未致令其不适合上市,有关事宜可以披露方式处理。

    推荐理由:上市决策列出评估不合规记录是否影响适合上市的考虑因素,并说明保荐人意见与披露安排的处理口径。

  3. 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55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92-1:甲公司大部分营业额及纯利源自密切关连方交易,是否适合上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92-1(2010 年 5 月,已于 2019 年 3 月撤回并由 HKEX-GL68-13 取代)审议甲公司大部分营业额及纯利源自与董事及雇员交易是否适合上市。

    推荐理由:上市决策说明依赖密切关连方交易时,仅靠企业管治措施与披露不足以解决适合上市问题。

  4. 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58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73-2013:甲公司主要零售店违规及业绩倒退是否适合上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HKEX-LD73-2013,裁定主板申请人甲公司因主要零售店违规事项及业务纪录期后财务表现倒退,暂不适合上市。甲公司三家零售店占业务纪录期收入约80%,甲店逾30%收入涉及五层用途不符入伙纸及违例建筑工程,其中三层属严重违规并已交还业主,预计全年收入减少10%;改建方案若获批,施工六个月期间销售预计下跌50%。

    推荐理由:上市决策列明主要零售店违规与业绩倒退叠加时如何判断适合上市,并给出保荐人意见与披露要求。

  5. 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50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69-1:甲公司上市前无须解除母公司为其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分拆上市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69-1,认为甲公司无须在上市时或之前解除母公司为其现有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理由是甲公司已获多家独立财务机构承诺提供大致同等的再融资,且有关承诺将在上市文件中披露。

    推荐理由:上市决策说明母公司担保不必然要在上市前解除,判断财政独立看的是独立融资能力与披露安排。

  6. 港交所上市决策归档45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52-2:董事与母公司集团重叠时甲公司是否独立于母公司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董事与母公司集团董事重叠的情形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52-2,认为就《上市规则》附录一A部第27A段而言,甲公司已证明其独立于母公司。该决策于2006年3月刊发,2019年3月撤回并由 HKEX-GL68-13 取代;分析中联交所从财政、营运和管理三方面考察独立性,并列出保荐人提出的董事重叠比例、兼任董事职责范围、业务划分及持续关连交易规模等因素。

    推荐理由:已撤回的上市决策展示了董事重叠情形下判断发行人独立于母公司的具体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