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司解读新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六条: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监管
财政部会计司就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新增第四十六条作出解读,该条要求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效率和水平。
推荐理由:财政部会计司逐条说明新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六条信息化监管要求,并列出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赋码等已落地做法。
财政部会计司就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新增第四十六条作出解读,该条要求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效率和水平。
推荐理由:财政部会计司逐条说明新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六条信息化监管要求,并列出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赋码等已落地做法。
财政部就2026年6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修改注册会计师法决定作出解读,新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专门增设“监督管理”专章。新法明确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被检查对象应如实提供审计资料和文件,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并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档案应当存放在中国境内,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擅自携带、传递出境。
推荐理由:财政部解读新注册会计师法监督管理专章,明确工作底稿境内存放与出境限制,事务所底稿管理需对照调整。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宣布,由 2026 年 11 月 3 日上午 9 时起,中国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01)的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 6.01A(1) 条予以取消。该公司股份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已暂停买卖,因未能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或之前履行复牌指引而复牌,上市委员会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作出除牌决定。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宣布,由2026年11月3日上午9时起,西王置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088)的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予以取消。该公司股份自2025年3月31日起已暂停买卖,因未能于2026年9月30日或之前履行复牌指引而复牌,上市委员会于2026年10月16日作出取消上市地位的决定。
联交所宣布,恒盛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845)的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自2026年11月3日上午9时起予以取消。该公司股份自2025年4月1日起已暂停买卖,因未能于2026年9月30日或之前履行复牌指引而复牌,上市委员会于2026年10月16日决定取消其上市地位。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宣布,由 2026 年 11 月 3 日上午 9 时起,先机企业集团(股份代号:176)的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 6.01A(1) 条予以取消。该公司股份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已暂停买卖,因未能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或之前履行复牌指引而复牌,上市委员会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作出除牌决定。
中注协10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举办2026年全国注协系统财务干部培训班,中注协及地方注协财务干部60人参加。培训课程包括新修订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解读、社会组织审计重点问题分析、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案例分析、财政内控内审理论与实践、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模块操作讲解,并对2026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及会费管理工作进行总结与问题讲解。
中国证监会对佳缘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公司2019年至2022年通过提前确认客户A收入及介入不具商业实质的购销业务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招股说明书2019年、2020年财务数据及2021年、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责令佳缘科技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王进、朱伟华、柳絮、尹明君分别处以3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罚款。
推荐理由:处罚决定书完整披露了提前确认收入与不具商业实质交易的认定路径,以及各签字人的责任划分。
联交所宣布自2026年10月27日上午9时起,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取消中国油气控股有限公司(清盘中,股份代号:702)的上市地位。该公司股份自2025年3月31日起已暂停买卖,因未能于2026年9月30日或之前履行复牌指引而复牌,上市委员会于2026年10月9日作出除牌决定。
2026年10月14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财政部副部长郭婷婷在京共同会见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主席德梅特里奥斯·洛戈泰斯。双方就持续推进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增进资本市场审计监管交流等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联交所宣布自2026年10月26日上午9时起,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取消秀商时代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49)的上市地位。该公司股份自2024年9月24日起暂停买卖,因未能于2026年3月23日或之前履行复牌指引而复牌,上市委员会于2026年7月10日决定除牌,上市覆核委员会于2026年10月12日维持该决定。
美国 SEC 与法国 AMF 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MOU),建立针对投资顾问、投资公司及投资服务机构的咨询、合作与信息共享框架。SEC 将据此处理受 AMF 监管的资产管理公司提交的新增及待处理注册申请,便利其作为投资顾问在美开展业务。
美国 SEC 与日本金融厅(FSA)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在东京举行秋季 SEC-FSA 金融监管对话,SEC 委员 Mark T. Uyeda 与 FSA 国际事务副大臣 MIYOSHI Toshiyuki 分别率团。双方讨论了近期市场动态、公私市场发展、资产管理和创新优先事项等监管与监督议题。下一轮对话定于 2027 年春季在华盛顿举行。
联交所宣布自2026年10月22日上午9时起,根据《GEM规则》第9.14A(1)条取消中国海洋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47)的上市地位。该公司股份自2025年7月2日起已暂停买卖,因未能于2026年7月1日或之前履行复牌指引而复牌,GEM上市覆核委员会于2026年10月8日维持取消上市地位的决定。
美国 SEC 宣布将于 2026 年 11 月 9 日举办圆桌会议,讨论机器可理解数据与超级智能(SI)的使用及其相关风险与成本。会议将在华盛顿特区 SEC 总部举行,美东时间 9 时至 15 时 30 分,并通过 SEC.gov 直播。SEC 首席经济学家 Joshua White 表示,市场参与者反馈将帮助 SEC 员工了解市场与投资公众如何将机器可理解数据用于 SI 解决方案。
中国证监会就《证券市场先行赔付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的是让《证券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先行赔付活动更规范、透明、可预期。指导意见明确先行赔付的适用主体和基本定位、主要实施程序,以及投资者保护机构受托服务的方式和范围与相关单位协同机制。证监会表示可将先行赔付相关情况作为行政许可审查、行政处罚裁量、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等的考量因素,并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完善后发布实施。
推荐理由:征求意见稿明确先行赔付的适用主体、实施程序与协同机制,并把它列为行政许可与处罚裁量的考量因素。
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将坚持稳字当头维护资本市场安全稳定,同意首批18只主动ETF注册,并推出筹建基金业运行监测中心、发布人工智能在证券期货业安全合规应用意见等4项监管举措。上半年上市公司实现营收37.7万亿元、净利润3.6万亿元,同比增长19.5%,年内分红回购2.1万亿元,是同期IPO融资和再融资的2.7倍。
SEC 小企业资本形成咨询委员会宣布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10 点召开会议,继续讨论 IPO 现代化并探讨 Regulation Crowdfunding(Reg CF)的潜在政策调整。
联交所宣布自2026年10月20日上午9时起,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取消中国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强制清盘中,股份代号:362)的上市地位。该公司股份自2025年3月17日起已暂停买卖,且未能于2026年9月16日或之前履行复牌指引而复牌,上市委员会于2026年10月2日作出除牌决定。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对德斯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437)作出谴责,并对六名前董事分别作出谴责及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另指令其中四名董事各完成15小时培训。
推荐理由:联交所对德斯控股及六名前董事的纪律行动,明确董事授权不免责、须持续监督内部监控与披露的口径。
中国证监会认定清越科技在科创板IPO招股说明书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通过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分别虚增利润总额3,374,031.73元、7,645,323.73元、23,581,569.24元,占各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56%、15.58%、131.74%。
推荐理由:处罚决定书完整披露了欺诈发行与年报虚假记载的认定路径,以及监管对申辩意见的逐条回应口径。
IFAC 于 10 月 13 日发布英文版《Client Classification Tool for SMPs》,供中小事务所(SMPs)使用。该出版物需注册免费账户后下载 PDF,注册用户还可访问 IFAC 的文章、报告与出版物、活动与网络研讨会信息及新闻邮件。
IFAC 于 10 月 13 日发布面向中小事务所(SMPs)的客户分类工具,属指引与支持工具类英文出版物。该出版物需注册免费账户后下载 PDF,注册用户还可访问全球会计行业文章、IFAC 报告与出版物、活动与网络研讨会信息及订阅相关新闻通讯。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宣布,自2026年10月13日上午9时起,中国21世纪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98)的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予以取消。该公司股份自2025年3月18日起已暂停买卖,因未能于2026年9月17日或之前履行复牌指引而复牌,上市委员会于2026年9月25日决定取消其上市地位。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宣布,由 2026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 时起取消中国来骑哦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39)的上市地位,依据为《GEM 规则》第 9.14A(1) 条。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宣布,由 2026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9 时起,坤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24)的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 6.01(4) 条予以取消。该公司股份自 2026 年 7 月 24 日起已暂停买卖,上市委员会于 2026 年 9 月 25 日认定其被施加的制裁已严重损害业务营运、财务状况及履行财务汇报责任的能力,且未能证明可在合理期间解决有关问题。
联交所宣布,由2026年10月13日上午9时起,爱帝宫母婴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86)的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予以取消。该公司股份自2025年2月21日起已暂停买卖,因未能于2026年8月20日或之前履行复牌指引而复牌,上市委员会于2026年9月25日决定取消其上市地位。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对中港石油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32)前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李兆彬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及谴责,指其严重且明显未履行职责,导致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出现重大错误陈述,违反《上市规则》第2.13(2)条。
推荐理由:联交所对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及谴责,明确其上报与查询义务的落点。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对汇森股份集团(股份代号:2127)六名董事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包括执行董事曾明兰、主席兼执行董事吴润陆等四名现任董事及两名前任董事。
中国证监会就和信所为青岛中程2017年至2022年年报审计未勤勉尽责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审计业务收入4,858,490.57元并罚款14,575,471.71元。决定书认定其收入确认职业判断不审慎、未执行收入与无形资产控制测试、未对第三方保管存货和矿权到期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签字会计师马春明、左伟分别被警告并罚款60万元、40万元。
推荐理由:处罚决定书逐项列明收入确认、控制测试、存货监盘与矿权核查的程序缺陷,可作为审计执业缺陷认定的对照样本。
中国证监会就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京城股份收购北洋天青提供评估服务未勤勉尽责作出处罚,认定其三份资产评估报告存在误导性陈述,分别有16,513.41万元、9,687.61万元、22,183万元收入预测依据不充分,占首个完整年度收入预测值的56.46%、32.65%、69.54%。
推荐理由:处罚决定书逐项列明评估机构在收入预测依据上的核查缺失,可作为收益法评估核查程序的对照清单。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对中国21世纪教育集团(股份代号:1598)七名董事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包括前执行董事兼主席李雨浓、前执行董事杨莉及五名现任董事。联交所进一步指令,若任彩银、李华、武欢、郭立田或南振兴在纪律行动声明刊发日起十四日后仍任该公司或其附属公司董事或高管,公司证券将按《上市规则》第2A.10A(2)(b)条被除牌。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上市机制竞争力检讨第二阶段刊发咨询文件,建议删除盈利比率、将主要交易门槛由25%提高至50%,并删除非常重大的收购事项及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两个分类。咨询期至2026年11月30日,建议在咨询总结刊发后短期内生效,并设一个月公告披露宽限期。
推荐理由:咨询文件把主要交易门槛由25%提高到50%,并删除盈利比率,直接影响港股发行人交易分类与披露安排。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上市机制竞争力检讨第二阶段刊发咨询文件,聚焦上市后须予公布的交易、关连交易及分拆上市的监管规定,咨询期10周至2026年11月30日结束。建议包括删除盈利比率、将须予披露交易门槛调整为5%至50%、删除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及非常重大的收购事项分类,以及把上市后分拆上市暂止期由三年缩短至一年。
推荐理由:咨询文件列出须予公布交易、关连交易与分拆上市的具体修改建议,可对照现行门槛评估对发行人的影响。
中国证监会认定周依蓉、舒磊共同内幕交易相关公司股票,获利460,056.32元,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交易时点与联络接触时点高度吻合。证监会没收两人违法所得各230,028.16元,对共同内幕交易罚款1,000,000元由两人各承担500,000元,另对周依蓉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罚款1,800,000元。周依蓉合计被罚没2,530,028.16元,舒磊合计被罚没730,028.16元。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对秀商时代控股(股份代号:1849)三名前董事牟雷、师立志、张虹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指其未回复上市科调查函及提醒函、未配合调查。联交所强调,董事配合调查的责任不因辞任而终止,不配合属严重违反《上市规则》,可能导致最严重的纪律制裁。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发布《企业管治指引》第 4 章,明确董事会对发行人风险管理与内部监控系统的最终责任,并要求至少每年复核一次系统成效、在企业管治报告中作出确认。指引列出内部监控五大组成部分及年度复核范围,涵盖销售与应收、采购与付款、存货、成本核算、现金与司库、税务以及 IT 系统一般与应用控制等环节,并说明举报与反贪政策的披露要求。
推荐理由:指引把年度复核范围落到销售、采购、存货、IT 一般与应用控制等具体循环,可作为内控核查清单对照。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更新指引信 HKEX-GL95-18,取代 GL66-13 中有关长时间停牌公司的旧有指引,并适用于主板及 GEM 发行人。指引信列明《上市规则》第 6.01、6.10 及 6.01A(1) 条的除牌架构,停牌发行人一般须在停牌日起计 18 个月内补救问题并复牌,上市委员会只在特殊情况下延长补救期。
推荐理由:指引信更新了长时间停牌与除牌的处理口径,明确了复牌条件、补救期延长和独立内部监控检讨的具体要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更新指引信 GL95-18,就长时间停牌发行人的除牌架构、复牌责任及联交所监管行动提供指引,并取代 GL66-13 中有关长时间停牌公司的旧有指引。
推荐理由:指引信把长时间停牌的补救期、复牌条件与内部监控检讨要求集中写明,可对照判断复牌路径与时间安排。
中国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1号》,围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等条款,明确不得境外发行上市的情形、备案程序、发行对象、备案范围、境内资产交易、控制权认定与公司治理的具体适用口径。
推荐理由:指引逐条细化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的适用口径,涉及刑事犯罪起算、备案中止终止与财务性投资认定,可直接对照项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