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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前的案头研究:按行业与项目阶段看监管依据、审核关注点、问询与处罚案例。共 816 条。
行业
项目阶段
信源
联交所更新指引信 GL97-18,明确互联网科技行业新申请人的上市处理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发布指引信 HKEX-GL97-18(2018年7月,2019年3月及2023年1月更新),针对互联网科技行业或采用互联网主导业务模式的新申请人,说明其对关联方平台倚赖、持续关联交易全年上限、股份奖励计划上限及尚待确立监管环境的处理方式。
联交所指引信 HKEX-GL91-18:IPO 配售部分重新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分配上限与披露要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发布指引信 HKEX-GL91-18(2018 年 2 月,2022 年 8 月更新),规定首次公开招股中把配售部分股份重新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或向公开认购部分超额分配时,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股数不得超过原先分配股数的两倍或总发售股份的 30% 两者中的较低者。
联交所指引信 GL63-13 明确上市文件内不合规事件的分类与披露要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指引信 HKEX-GL63-13 就上市文件如何分类及披露不合规事件作出规定,将不合规事件分为重大、系统性、非重要三类。重大不合规事件须披露违规原因、性质与范畴、受罚情况及经加强的内部监控措施细节,联交所一般要求上市前完全修正;系统性不合规事件须披露第3.4段资料但无需修正;非重要不合规事件不要求披露或修正。
联交所指引信 GL51-13 更新:基础投资者除保证按首次公开招股价分配股份外不得获直接或间接利益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更新指引信 HKEx-GL51-13,重申除保证按首次公开招股价分配股份外,不得以附函或其他方式向基础投资者提供直接或间接利益。指引列出准予配售的五项原则,包括按首次公开招股价配售并在股份开始买卖前悉数支付、一般至少六个月禁售期、投资者独立于申请人及其关连人士、配售详情在上市文件披露。
联交所指引信 GL46-12:生物资产未变现公平值收益与第8.05(1)(a)条盈利规定及尽职审查要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指引信 GL46-12(2012年12月发布,2015年10月及2022年1月更新)要求从事农业的上市申请人须有整整三个会计年度不含生物资产未变现公平值收益的生物资产/农产品销售及盈利纪录,方符合《主板规则》第8.05(1)(a)条的三年营业纪录及盈利规定,并须作出会计调整扣除该等收益。
联交所指引信 HKEx-GL43-12 更新:首次公开招股前投资及特别权利延续指引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发布指引信 HKEx-GL43-12(2012年10月,2013年7月及2015年11月更新),整合首次公开招股前投资的过往上市决策,并取代 HKEx-LD36-1、LD55、LD59 等多项上市决策。
联交所指引信 GL28-12 明确从事餐饮业务的申请人在上市文件中的披露要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发布指引信 HKEx-GL28-12,就从事餐饮业务的申请人在上市文件中应披露的事宜提供指引,依据《主板规则》第2.13(2)及11.07条(《创业板规则》第17.56(2)及14.08(7)条)。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94-1:豁免内地注册银行申请人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 4.10 条披露规定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主板上市申请人甲公司(内地注册成立的银行)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94-1,豁免其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 4.10 条适用于经营银行业务公司的披露规定。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95-1:甲公司配售可换股票据与收购目标公司是否构成现金资产公司及反收购行动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95-1(2010 年 7 月,2019 年 10 月撤回)处理甲公司配售可换股票据及收购目标公司两项事宜。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92-1:甲公司大部分营业额及纯利源自密切关连方交易,是否适合上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92-1(2010 年 5 月,已于 2019 年 3 月撤回并由 HKEX-GL68-13 取代)审议甲公司大部分营业额及纯利源自与董事及雇员交易是否适合上市。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59-3:保荐人集团成员招股前投资须不低于公开招股最终定价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主板上市申请中投资者甲(保荐人集团成员之一)的招股前投资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59-3。该投资协议在呈交正式上市申请后不久签订,认购价相当于建议招股价加 7%至折让 15%,完成日期在招股章程日期前不久。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14-2011:甲公司外判与回判协议须按《主板规则》第 14A.81 条合并计算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拟与母公司签订的两份三年期框架协议作出决定,认为协议 1(母公司集团外判系统工程予甲公司)与协议 2(甲公司将部分工程回判予母公司集团)互相关连,应按《主板规则》第 14A.81 条合并计算。联交所不同意甲公司以收益性质与支出性质不同为由分开处理,合并后按金额较大者分类,两份协议均属不获豁免的持续关连交易,须经独立股东批准。
皖仪科技回复上交所可转债审核问询函:募资不超 37,500 万元投向质谱仪与生产基地升级项目
皖仪科技就上交所 2026 年 6 月 11 日出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115 号)逐项回复,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 37,500 万元,投向年产 2000 台(套)高端质谱仪项目和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美利信(301307)回复深交所审核问询函(修订稿):12 亿元定增募投项目产能与效益测算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 2026 年 7 月 17 日收到的审核函〔2026〕020062 号问询函作出回复,说明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安排。
澄天伟业回复深交所审核问询函:容诚所论证液冷散热项目属现有业务延伸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出具回复,该问询函由深交所于2026年8月7日出具(审核函〔2026〕020071号)。回复逐项说明募投项目产品、与现有半导体封装材料业务在生产工序、设备、原材料及模具工装方面的协同性,并对照《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征求意见稿)》论证液冷散热系统产业化项目属于利用现有资源向其他业务领域拓展的现有业务延伸。
澄天伟业回复深交所审核问询函:论证液冷散热募投项目属现有业务延伸
澄天伟业与国金证券就深交所2026年8月7日出具的审核函〔2026〕020071号审核问询函作出回复,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0万元,投向液冷散热系统产业化、半导体封装材料扩产、液冷研发中心及集团信息化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深交所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
深交所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以落实情况表形式列出46项审核关注要点,逐项载明申报文件披露要求、中介机构核查要求与规则依据。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114-2017:发行人未解决审计事项及法证调查结果,联交所启动除牌程序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HKEX-LD114-2017,指主板发行人甲公司因未能刊发经审计全年业绩而持续停牌逾两年,且未解决核数师就销售及应收货款入账、分销渠道重组计划支出及向关联人士提供担保所提出的质疑。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103-1:不批准上市发行人修订 IPO 前购股权计划转让条款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103-1 载明,不批准主板发行人甲公司修订首次公开招股前购股权计划,该修订拟允许获授人在购股权可行使前将购股权转让予独立于公司及/或其关连人士的人士。
联交所刊发 HKEX-GL116-23 指引信,明确须予公布交易的代价基准及业务估值披露要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 HKEX-GL116-23 指引信,就须予公布的交易中代价基准及业务估值披露提供指引,适用于业务估值构成代价基础主要因素的收购或出售通函。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130-2021:A 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旗下目标公司构成极端交易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130-2021 裁定,主板发行人 A 公司向控股股东 B 公司收购目标公司的建议收购事项构成《主板规则》第 14.06C 条所指的极端交易,而非反收购行动。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54-2:管理层职能由一名主要董事全权负责是否符合《上市规则》第8.05(1)(b)条及第3项应用指引第2段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个案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54-2,裁定若管理层职能在整个业务纪录期内大致上只由一名主要董事全权负责,仍符合《上市规则》第8.05(1)(b)条及第3项应用指引第2段的「管理层维持不变」规定。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48-3:控股股东在业务纪录期后向家族全权信托转让股份是否符合《上市规则》第 8.05(1)(c) 条
联交所就甲公司(主板上市申请人)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48-3,裁定其在业务纪录期结束后由控股股东 X 先生把股权转入以家属(X 先生除外)为受益人的全权信托,仍符合《上市规则》第 8.05(1)(c) 条拥有权维持不变的规定。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42-4:委托安排持股是否符合《主板规则》第 8.05(1)(c) 条拥有权和控制权延续性规定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申请主板上市时,控股股东通过委托安排持有附属公司 X 逾 45% 权益是否符合《主板规则》第 8.05(1)(c) 条作出议决。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43-1:分拆上市申请人公众持股量长期豁免申请被拒,获准18个月内恢复至25%
联交所就甲公司分拆上市的公众持股量申请作出裁决,认为没有合理理由按《上市规则》第8.08(1)(a)条长期豁免其遵守25%最低公众持股量,理由是分拆属自愿交易、公众持股量将大幅下降且市值相对较小。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41-1:招股价与上市前股东购股成本差距巨大时的核查标准与披露要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LD41-1 针对甲公司(主板上市申请人)招股价与上市前不久股东多次购股的实际成本存在巨大差距,要求其证明股东以远低于招股价的价格购入主要附属公司股份及注资属合法交易。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135-2022:X 产品完成澳洲第一阶段试验后获欧洲药品管理局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开展全球关键第二/三阶段试验,符合 GL92-18 核心产品资格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HKEx-LD135-2022,认定生物科技主板上市申请人 A 公司的核心产品 X 产品符合 GL92-18 第 3.3(b)(i) 段的核心产品资格规定。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106-2017 列明 2016 年退回公司 A 至公司 G 上市申请的原因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HKEX-LD106-2017,列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退回公司 A 至公司 G 主板及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原因。
联交所指引信 HKEX-GL85-16:向关连客户及现有股东或其紧密联系人配售证券的同意条件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发布指引信 HKEX-GL85-16,就分销商向关连客户、上市申请人现有股东或其紧密联系人配售证券须事先取得书面同意的情况给出指引,并取代指引信 HKEX-GL75-14 及上市决策 HKEX-LD90-1。
联交所指引信 HKEX-GL45-12:营业纪录与财务资格规定及若干财务资料披露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指引信 HKEX-GL45-12(2012 年 11 月发布,2018 年 2 月及 2019 年 4 月更新)就营业纪录规定、财务资格规定及上市文件披露未经审核财务资料提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