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库
投标前的案头研究:按行业与项目阶段看监管依据、审核关注点、问询与处罚案例。共 818 条。
行业
项目阶段
信源
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LD91-2015,列明 2013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2 月退回上市申请的原因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HKEX-LD91-2015,列出保荐人新监管规定实施后,2013 年 10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退回主板及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原因。
中化国际回复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6〕57 号)专项核查意见(三次修订稿)
华泰联合证券就中化国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三次修订稿,逐项回复上交所提出的 15 个问题。回复披露报告期为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南通星辰关联采购占比由 42.12% 降至 8.79%,并说明中化新加坡按代理人身份处理、应收账款确认至该代理商的依据,以及 2025 年 11 月 3 日前已解除与中化国际的资金池业务。
新强联回复深交所审核问询函(修订稿):说明多次募资合理性、6MW 以上风电轴承募投产能与效益测算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证券就深交所审核函〔2026〕020021 号问询函出具修订稿回复,逐项说明自 2020 年 IPO 以来多次融资的背景与效益实现情况。
中广核技回复深交所审核问询函:说明货币资金 14.13 亿元下再融资必要性及持续亏损原因
中广核技会同华泰联合证券回复深交所 2026 年 9 月 3 日下发的审核函〔2026〕120053 号,就向控股股东核技术应用公司发行募资不低于 85,000 万元且不超过 125,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的必要性作出说明。
联交所更新指引信 GL95-18,明确长时间停牌及除牌程序与复牌要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更新指引信 GL95-18,就长时间停牌发行人的除牌架构、复牌责任及联交所监管行动提供指引,并取代 GL66-13 中有关长时间停牌公司的旧有指引。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15-2011:Pre-IPO 投资指引适用于贷款协议项下权证行使的股份发行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LD15-2011 裁定,2010 年 10 月 13 日刊发的首次公开招股前投资指引适用于甲公司向贷款方发行权证所涉的股份发行。
联交所指引信 GL56-13 明确大致完备申请版本的披露要求及申请版本与聆讯后资料集的登载安排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发布指引信 HKEX-GL56-13,就提交的申请版本被视为大致完备所需的披露程度,以及申请版本与聆讯后资料集在联交所网站的登载作出规定。指引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交供审批的申请版本审批版和用于网站发布的申请版本登载版,登载版须遮盖若干资料以免构成招股章程、广告或向公众作出的邀请;不符合指引的申请版本可能不获视作大致完备,并可能按《主板规则》第 9.03(3)条退回。
联交所更新指引信 GL37-12,明确新申请人财务资料及前景披露要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更新指引信 HKEX-GL37-12,就新申请人披露财务资料及前景给出指引,要求业绩纪录期后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的资料相距不超过十个历日,资金流动性披露的最近一个实际可行日期与文件日期相距不多于两个月。指引同时列明资金流动性披露应涵盖的备用信贷额度、流动资产净额、现金来源用途、已知趋势及大型向外融资计划等事项,并要求保荐人在呈交申请版本时提供营运资金充足声明确认函的接近定稿。
联交所指引信 GL84-15 明确现金资产公司规则在大规模集资中的适用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发布指引信 HKEx-GL84-15,说明《主板规则》第 14.82 至 14.84 条现金资产公司规则如何应用于上市公司引入投资者注入大量现金的大规模集资。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48-2:提前终止合约赔偿收入可否计入《上市规则》第 8.05(1)(a)条的溢利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主板上市申请人)一次性提前终止合约产生的赔偿收入作出上市决策,认定该收入与日常业务有关,可计入《上市规则》第 8.05(1)(a)条所要求的溢利。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30-2012:甲公司因财政及营运依赖母公司被质疑不适合上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在上市决策 HKEx-LD30-2012 中质疑甲公司是否符合《上市规则》第 8.04 条的适合上市要求,原因是甲公司未能证明可在营运及财政上独立于母公司,且严重依赖母公司令人忧虑业务可持续性。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90-1:容许X公司从配售部分向现有A股公众股东配发H股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90-1(2010年5月刊发)议决,只要招股章程内作出全面披露,容许H股上市申请人X公司现有A股公众股东认购其配售部分中的H股。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48-2013:因招股章程披露不足发回 11 宗主板及创业板上市申请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HKEX-LD48-2013(2013 年 1 月刊发,2016 年 5 月更新),依据《主板规则》第 9.03(3) 条及《创业板规则》第 12.09、12.14 条,逐一发回 A 至 F 公司 6 宗主板申请和 G 至 K 公司 5 宗创业板申请,原因是与 A1 表格一并提交的招股章程不属较完备版本。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33-2012:两家中国典当贷款业务申请人的披露要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HKEx-LD33-2012,要求两家在中国从事典当贷款业务的创业板上市申请人在上市文件中作出特定披露,依据为《创业板规则》第14.08(7)及17.56(2)条(相应于《主板规则》第11.07及2.13(2)条)。
联交所更新指引信 GL55-13,列明新上市申请(股本证券)提交文件规定及行政事宜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更新指引信 HKEX-GL55-13,就新上市申请(股本证券)在各申请阶段须提交的文件及行政事宜作出规定,涵盖 A1 表格、5A 表格存档时、存档后、预期聆讯审批日期前、上市文件付印前及刊发后等节点。
联交所上市决策:甲公司招股章程须载《香港财务汇报准则》账目调整表,日后财务报告可免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创业板上市申请人甲公司的财务资料呈列作出上市决策,甲公司以《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招股章程及日后财务报告内的会计师报告,母公司乙公司则按《香港财务汇报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永和股份回复上交所可转债审核问询函:说明包头项目募资必要性与前次募投延期原因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就上交所2026年8月24日出具的《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265号)逐项回复,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220,000.00万元,其中154,000.00万元投入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66,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101-1:配售新股致公众持股量不足时是否批准上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101-1 处理主板发行人甲公司向投资者配售新股并供股包销、可能导致公众持股量低于《上市规则》第 8.08(1)(a) 及 13.32(1) 条规定 25% 水平的情况。
深交所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5号,明确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审核关注要点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5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审核关注要点》,以落实情况表形式列出22项审核关注事项,逐项对应募集说明书披露要求、中介机构核查要求和规则依据。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95-2016:甲公司收购目标公司权益构成反收购行动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LD95-2016 认定,甲公司拟向乙先生收购目标公司权益构成《主板规则》第14.06(6)条所指的反收购行动。目标公司无盈利纪录、依赖持牌中国公司生产销售,资产比率及代价比率分别约300%及200%,收购后甲公司主要业务出现根本转变。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75-1:甲公司收购服务式住宅及安老院业务构成反收购行动(2024 年 1 月撤回)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75-1(2009 年 10 月,2019 年 10 月更新,2024 年 1 月撤回)裁定,甲公司建议以现金代价向独立第三方收购服务式住宅及安老院业务构成《主板上市规则》第 14.06B 条所述的反收购行动,甲公司将被当作第 14.54 条所述的新上市申请人处理。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39-2013:目标公司资源量组合不满足《主板规则》第 18.03(2) 条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LD39-2013,裁定甲公司拟收购的目标公司并未拥有符合《主板规则》第 18.03(2) 条要求的资源量组合。该案中收购方仅能证明控制资源量价值占收购代价的 10%,余下 90% 代价存入托管,待卖方在收购完成后于指定时段内证明额外控制资源量再行支付;联交所据此认为目标公司在收购时实为早期勘探公司。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136-2022:甲公司收购天然气项目构成反收购行动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HKEX-LD136-2022,裁定甲公司建议收购一家在中国开展天然气项目的新成立目标公司多数股权构成《主板规则》第 14.06B 条下的反收购行动。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123-2019:就甲公司与乙公司建议持续关连交易按《上市规则》第2.04条增订规定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LD123-2019,审议是否根据《主板上市规则》第2.04条对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建议持续关连交易增订附加规定。甲公司控股股东在禁售期结束后不久变更,新业务与原有业务毫无关联,按最大年度上限计算相关收入相当于上市首年收入的70%以上;联交所据此认为交易有规避新上市规定之意图,知会甲公司若继续进行该交易,将视其为新上市申请人并按反收购行动规则处理。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109-2017:甲公司两宗电玩游戏收购须合并计算并构成极端非常重大收购事项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109-2017 裁定,甲公司建议收购电玩游戏公司与约20个月前的第一次收购须合并计算,连同拟向董事出售食品业务,构成一連串把收购目标上市的交易,属极端非常重大收购事项,须遵守反收购行动指引信 HKEX-GL78-14 的尽职审查及加强披露规定。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79-1:豁免甲公司母公司权益因可换股债券转股被摊薄的第10.07(1)(b)条限制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申请豁免《上市规则》第10.07(1)(b)条作出决定,允许母公司权益在甲公司上市后第二个6个月期内因可换股债券转股而被摊薄。豁免附带两项条件:母公司承诺上市后首12个月内不出售其于甲公司的任何权益,因债转股导致摊薄除外;甲公司须在招股章程及上市后定期报告中就可换股债券作出满意披露。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68:豁免介绍上市且未集资的甲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第 10.08 条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能否在上市后六个月内增发股份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68,豁免其遵守《上市规则》第 10.08 条。甲公司股份已在外国交易所上市,拟以介绍方式在主板双重主要上市且不筹集新资金;豁免附有条件,包括上市后首六个月内发行的股份须用于支付特定收购项目或作为收购代价、收购须为促进营运增长的资产或业务,且不会申请豁免第 10.07 条。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132-2022:涉贿赂事件的 A 先生、B 先生是否适合出任发行人董事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 LD132-2022 作出上市决策,依据《主板规则》第 3.08 及 3.09 条认定 A 先生与 B 先生均不适合出任发行人董事。A 先生直接参与涉及 A 公司的贿赂事件,B 先生对另一名董事计划行贿事先知情却未阻止;联交所同时认为 A 先生作为控股股东对 A 公司有重大影响力,故 A 公司不适合上市。该决策于 2024 年 1 月精简并整合于新上市申请人指南。
联交所发布 HKEX-GL100-19 指引信,明确新申请人与控股股东业务竞争的评估口径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发布 HKEX-GL100-19 指引信,就新申请人与控股股东群体之间的业务竞争说明评估方式。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99-3:仅向可转债投资者提供的特别权利违反《主板规则》第 2.03(4) 条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HKEx-LD99-3(2010 年 7 月刊发,2014 年 7 月及 2022 年 1 月更新),认定仅向拟认购可换股债券的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若干特别权利违反《主板规则》第 2.03(4) 条公平及平等对待股东的一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