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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前的案头研究:按行业与项目阶段看监管依据、审核关注点、问询与处罚案例。共 824 条。
行业
项目阶段
信源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12-3:保荐人乙公司可否认购新上市申请人甲公司IPO股份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12-3(2000年3月,2013年1月更新)裁定,保荐人/包销商乙公司可认购其客户甲公司首次公开招股中「公众认购」部分的股份,但有关详情必须在申请认购结果公布中作出适当披露。该决策依据《主板规则》第3A.07条及《创业板规则》第6A.07条,并注明保荐人应确保其独立性不会因乙公司及其任何关连人士认购股份而受到影响。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93-4:甲公司分派乙附属公司股份是否触发《上市规则》第2.04条附加规定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拟将非全资附属公司乙附属公司股份以实物分派给股东一事作出决定,认为无须根据《主板规则》第2.04条增订附加规定。联交所关注分派对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尤其是所分派股份并非在联交所上市;本案中股份在境外交易所上市、可自由转让并在流通市场变现,甲公司承担股东获转让股份的费用并提供两年托管安排,且分派须经股东批准。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62-2:按《主板上市规则》第14.20条接受甲公司提出的其他规模测试
联交所就甲公司集团重组中附属公司之间转让目标公司全部权益的交易,裁定按《主板上市规则》第14.20条不理会计量百分比率的结果,并接受甲公司以最终出售目标公司45%权益为基准提出的其他规模测试。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62-1:同意按《主板上市规则》第 14.20 条不理會注資代價比率并接受另一项规模测试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母公司向非全资附属公司注资人民币 8 亿元的交易,裁定同意按《主板上市规则》第 14.20 条不理會代價比率的计算结果,并接受母公司提出的另一项规模测试。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61-2013:接纳甲公司以替代收益比率将交易按第十四及十四A章分类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主板上市发行人甲公司建议的替代收益比率作出上市决策,接纳其在计算收益比率时以替代收益代替已刊发收益。甲公司因改用权益会计法将共同控制实体入账,已刊发收益不再计入分占共同控制实体收益,替代收益为已刊发收益与分占共同控制实体收益之和,并剔除共同控制实体与甲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之间交易所得的收益。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20-2011:甲公司出售目标公司权益按主要交易而非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归类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根据第三方全面收购建议出售所持目标公司 15% 权益作出上市决策,该出售按代价比率超过 75% 原属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但其他百分比率仅显示为主要交易。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7-2011:不豁免主板发行人出售原有业务违反《上市规则》第 14.92 条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7-2011 裁定,主板发行人甲公司在控制权变更后 24 个月内出售占集团收入 100%、资产总值 70% 的主要营运附属公司,不获豁免《主板规则》第 14.92 条。
联交所指引信 GL78-14 明确《上市规则》14.06(6) 条反收购行动的认定准则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指引信 HKEx-GL78-14,说明按《主板规则》第 14.06(6) 条(《GEM 规则》第 19.06(6) 条)执行反收购行动规定的口径,该函于 2019 年 10 月撤回并由 HKEX-GL104-19 取代。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35-2:招股章程盈利预测中申报会计师不得作免责声明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35-2(2003 年 7 月,已于 2019 年 4 月撤回并由 HKEX-GL35-12 取代)裁定,上市申请人甲公司自愿在首次公开招股招股章程中作出盈利预测时,申报会计师就盈利预测的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作出报告的同时刊载免责声明、警告投资者不要依赖该预测的做法不可接受,有关报告须剔除免责声明。
联交所指引信 GL82-15:新上市申请人或其附属公司已在另一交易所上市时,上市文件须披露未经审核季度/中期财务资料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指引信 HKEx-GL82-15(2015年8月)规定,新上市申请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已在另一交易所上市,并按该交易所规则刊发比《主板规则》第8.06条/《创业板规则》第11.11条所要求更近期的未经审核季度/中期财务报表时。
曾有被證監會處分紀錄的人是否適合擔任甲公司的董事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50-5:控股股东违反境外投资法规已解决,不影响甲公司适合上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50-5(2006 年 3 月,于 2019 年 3 月撤回)就甲公司主板上市申请中控股股东 P 先生未取得所在司法权区批准即投资中国内地一事作出议决。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46-2:甲公司依赖母公司提供刊物编采内容是否影响上市适合性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申请以 H 股在主板上市时依赖母公司提供广告业务所需刊物编采内容一事作出裁决,认为该依赖本身不令甲公司不符合《上市规则》第 8.04 条及附录一 A 部第 27A 段的独立性要求。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6-2011:公开招标收购土地可接纳事先授权,物业出售不接纳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主板发行人拟以股东事先授权取代股东批准协议条款的两宗个案作出决定,涉及《主板规则》第 14.40 条。甲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向政府机关竞投内地一幅土地,因政府机关不接受尚待股东批准的标书,联交所接纳其事先授权,前提是通函列明代价上限;乙公司拟出售香港一项投资物业,联交所认为待股东批准的要求不构成过重负担,不接纳其事先授权。该决策于 2019 年 3 月更新。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87-2015:依据《上市规则》第 6.07 条指令甲公司股份复牌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LD87-2015,裁定甲公司以董事兼控股股东正协助中国监管机构调查、正与银行磋商还款时间表为由继续停牌不成立,依《主板规则》第 6.07 条指令其股份复牌。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77-2:指令 X 公司 H 股复牌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 X 公司 H 股停牌事宜作出上市决策,认为该公司刊发股改方案公告后,当初申请停牌的理由已不再适用,遂依据《主板上市规则》第 6.07 条指令其 H 股复牌。联交所同时认为,为便于磋商或厘定方案最终条款而继续停牌并不恰当,X 公司须先刊发复牌公告,否则联交所将自行刊发公告后指令复牌。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67-1:甲公司名称与招股章程所披露业务性质是否构成误导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主板上市申请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67-1,依《上市规则》第 2.13 条审查其名称是否误导。甲公司主营农产品出口贸易,名称含「新能源」字眼,但招股章程显示其农产品只有约四分之一加工为乙醇燃料,且未说明日后是否计划生产能源产品。
联交所指引信 HKEx-GL4-06 就保荐人独立性评估作出指引(已由 HKEX-GL99-18 取代)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指引信 HKEx-GL4-06,回应某主板保荐人关于《主板上市规则》第 3A.07(9)(c)条的查询,即保荐人一名参与项目的雇员,其兄弟是申请人集团一家主要银行的执行董事,该关系是否影响保荐人独立性。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12-1:甲公司公开发售可换股债券须经股东会批准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12-1(2000 年 3 月刊发,2015 年 4 月更新,2018 年 7 月撤回)就甲公司公开发售可换股债券作出裁定,该决策对应《主板规则》第 7.24A(1) 及 7.27A 条。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93-6:甲公司须放弃就出售目标公司表决的权利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HKEx-LD93-6(2010 年 6 月刊发,2014 年 7 月撤回),裁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甲公司须放弃在股东大会就建议出售目标公司表决的权利。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93-3:豁免甲公司刊载目标公司估值报告时遵守盈利预测规定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向买方出售目标公司的主要及关连交易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93-3,豁免其在公告及通函刊载目标公司估值报告时遵守《主板规则》第 14.62、14.66(2)、14A.68(7)56(8)、14A.70(13) 条及附录一 B 部第 29(2)段的盈利预测规定。
联交所上市决策LD9-3:矿业公司申请豁免《上市规则》第8.05条营业记录规定未获批准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LD9-3(已由2008年7月的GL5-08取代)裁定,拟上市硅石砂勘探及生产公司甲公司未能证明管理层在开矿及勘探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故《上市规则》第18.03条所赋予的豁免不适用。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82-1:豁免 X 公司就与业务伙伴的持续关连交易订立书面协议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HKEx-LD82-1(2009 年 12 月刊发,2014 年 7 月更新),豁免 X 公司不用就其与业务伙伴的持续关连交易订立书面协议,而按《主板上市规则》第 14A.35(1) 条,本应订立书面协议。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76-5:甲公司收购、购置及贷款交易均须遵守关连交易规定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主板上市公司甲公司拟与董事亲属相关方进行的收购、购置及贷款交易作出上市决策,议决三笔交易全须遵守关连交易规定。决策援引《主板上市规则》第 14A.06 条及第 14A.11(4)(c) 条,说明联交所可按个别交易行使权力将任何人士视作关连人士,并会顾及交易内容而非形式;该决策于 2010 年 7 月更新、2014 年 7 月撤回。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76-2:与管理公司签订会所管理合约构成甲公司的关连交易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HKEx-LD76-2(2009 年 10 月刊发,2014 年 7 月更新),议决甲公司就综合楼房部分场地与管理公司签订的管理合约构成其关连交易。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74-2013:甲公司未能证明主要矿业资产有符合《上市规则》第18.07条的清晰商业生产计划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上市决策 HKEX-LD74-2013,裁定主板申请人甲公司未能证明其主要矿业资产具备符合《主板规则》第18.07条的清晰商业生产计划,理由是其载有暂定日期及成本的生產施行计划缺乏合理性和可信性。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73-2:私有化建议中相关股东是否须放弃表决权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 X 公司拟以协议安排方式将创业板上市附属公司私有化的建议作出裁定,认为甲公司(甲集团持有附属公司 9.9% 股份且不纳入协议股份)与戊人士(附属公司行政总裁兼持未行使购股权)在建议中各占重大利益,须于 X 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时放弃表决权。
联交所上市决策 LD72-2013:豁免甲公司分拆乙公司时提供股份分配保证权利的规定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甲公司分拆乙公司在中国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一事,豁免其遵守《主板规则》《第 15 项应用指引》第 3(f)段关于向现有股东提供股份分配保证权利的规定。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70-1:新加坡核数师任申报会计师须与香港执业核数师联席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新加坡注册、在新加坡交易所主要上市的主板申请人甲公司作出上市决策 HKEx-LD70-1,不豁免《上市规则》第 4.03 条,但接纳新加坡核数师与同一核数师行香港办事处具《专业会计师条例》资格的执业核数师共同担任联席申报会计师。
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63-3:就交易 A 将买方视作 A 公司关连人士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主板上市公司 A 公司出售楼宇 Z 权益的交易 A 作出裁决,认为买方与 A 公司主席兼控股股东 X 先生就同一楼宇订立以相互完成为条件的协议,构成《主板上市规则》第 14A.11(4)(a) 条所述安排,故将买方视作 A 公司的关连人士,交易 A 构成关连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