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通回复上交所可转债审核问询函:说明8.5亿元募投产能消化与前募终止原因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就上交所2026年8月7日印发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244号审核问询函出具修订稿回复,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85,000万元,用于上海澜博半导体设备制造中心建设、半导体先进装备技术研发及补充流动资金。
推荐理由:问询聚焦募投产能消化、前募延期终止与业绩可持续性,回复给出产能利用率与在手订单的对应口径。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就上交所2026年8月7日印发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244号审核问询函出具修订稿回复,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85,000万元,用于上海澜博半导体设备制造中心建设、半导体先进装备技术研发及补充流动资金。
推荐理由:问询聚焦募投产能消化、前募延期终止与业绩可持续性,回复给出产能利用率与在手订单的对应口径。
天山电子会同爱建证券、天健所回复深交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68 号),就 2026 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 45.01%、半年度扣非净利润同比下降 57.95% 说明汇率、订单结构与期间费用三方面原因。
推荐理由:问询聚焦业绩下滑、募投单价与毛利率测算,以及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理财是否构成发行障碍,回复逐项给出量化口径。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对秀商时代控股(股份代号:1849)三名前董事牟雷、师立志、张虹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指其未回复上市科调查函及提醒函、未配合调查。联交所强调,董事配合调查的责任不因辞任而终止,不配合属严重违反《上市规则》,可能导致最严重的纪律制裁。
国泰海通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就上交所2025年8月27日下发的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5〕30号问询函逐项核查并回复,涉及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标的公司业务与估值、收入、存货、商誉及募集配套资金等17项问题。回复披露交易完成后周振直接持股17.33%、通过共青城同策合计控制24.48%表决权,认定其仍为实际控制人;标的公司产品已被美国及其国际合作伙伴列入出口管制清单,主体尚未列入实体清单。
推荐理由:问询聚焦控制权认定、协同效应与出口管制影响,回复逐项给出持股比例、董事席位与收入地域结构等口径。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发布《企业管治指引》第 4 章,明确董事会对发行人风险管理与内部监控系统的最终责任,并要求至少每年复核一次系统成效、在企业管治报告中作出确认。指引列出内部监控五大组成部分及年度复核范围,涵盖销售与应收、采购与付款、存货、成本核算、现金与司库、税务以及 IT 系统一般与应用控制等环节,并说明举报与反贪政策的披露要求。
推荐理由:指引把年度复核范围落到销售、采购、存货、IT 一般与应用控制等具体循环,可作为内控核查清单对照。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更新指引信 HKEX-GL95-18,取代 GL66-13 中有关长时间停牌公司的旧有指引,并适用于主板及 GEM 发行人。指引信列明《上市规则》第 6.01、6.10 及 6.01A(1) 条的除牌架构,停牌发行人一般须在停牌日起计 18 个月内补救问题并复牌,上市委员会只在特殊情况下延长补救期。
推荐理由:指引信更新了长时间停牌与除牌的处理口径,明确了复牌条件、补救期延长和独立内部监控检讨的具体要求。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更新指引信 GL95-18,就长时间停牌发行人的除牌架构、复牌责任及联交所监管行动提供指引,并取代 GL66-13 中有关长时间停牌公司的旧有指引。
推荐理由:指引信把长时间停牌的补救期、复牌条件与内部监控检讨要求集中写明,可对照判断复牌路径与时间安排。
中国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1号》,围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等条款,明确不得境外发行上市的情形、备案程序、发行对象、备案范围、境内资产交易、控制权认定与公司治理的具体适用口径。
推荐理由:指引逐条细化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的适用口径,涉及刑事犯罪起算、备案中止终止与财务性投资认定,可直接对照项目判断。
哈森股份就发行股份购买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45.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关联交易,回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26年6月26日出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6〕46号)。公司称本次交易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通过及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就上交所 2026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153 号)逐项回复,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2.80 亿元,投向激光器生产建设项目、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推荐理由:问询逐项追问前次募投两次变更、效益未达预期与本次扩产的必要性,回复给出产能利用率与在手订单口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出具专项说明,文号为天健函〔2026〕7-149号,本次披露为豁免版。该说明针对问询函中涉及的财务事项作出回复。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就2026年3月13日《有关上市机制竞争力检讨的咨询文件》发布咨询总结,采纳全部建议并作若干修改,相关《上市规则》修订于文件刊发后立即生效。
推荐理由:联交所公布上市机制竞争力检讨咨询总结,明确不同投票权门槛、第二上市资格与保密呈交等规则修订,并即时生效。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更新指引信 HKEX-GL112-22,就第二上市海外发行人因转移、转为主要上市或海外除牌而改为双重主要上市或主要上市,列明适用的《主板规则》条文与程序。指引信明确,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上市股份全球成交量总金额有 55% 或以上在联交所市场进行即视为大部分永久转移,转移个案可获十二个月转移宽限期,海外除牌及转为主要上市一般不设宽限期。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更新指引信 HKEX-GL111-22,就海外发行人(包括寻求双重主要上市或第二上市的申请人)如何符合核心股东保障水平及证券纳入中央结算系统的准入规定提供指引。
推荐理由:指引信把海外发行人的股东保障、中央结算系统准入与财务报告准则适用条件集中列出,可对照核查上市申请文件。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指引信 HKEX-GL69-13 就发行人拟将业务或资产分拆在联交所独立上市,或进行反收购行动而被视作新上市申请人提供指引。
皖仪科技就上交所 2026 年 6 月 11 日出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115 号)逐项回复,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 37,500 万元,投向年产 2000 台(套)高端质谱仪项目和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推荐理由:问询逐项追问募投必要性与产能消化,回复以工时超载、在手订单和可比项目效益区间作答,可看再融资审核的落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上交所2026年6月11日出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115号)出具专项核查意见,逐项回应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建筑工程与设备单价、融资规模合理性及前次募集资金非资本性支出占比等问题。
推荐理由:申报会计师逐条回应募投效益测算、融资规模与前募非资本性支出占比,并披露收入、应收与存货核查口径。
皖仪科技于2026年6月11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可转债发行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115号),已会同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回复。公司7月1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可转债预案(修订稿)调整发行方案,并于7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及审核问询函回复(豁免版)。该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存在不确定性。
申菱环境会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深交所2026年4月28日出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33号),逐项说明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应收账款账龄与坏账计提、存货及发出商品、财务性投资认定和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等问题。回复列示2023年至2025年设备销售毛利率由25.21%降至21.46%,并称应收账款1年以上占比逐年下降且低于同行业平均,嘉兴沐桐5,000万元出资按产业投资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推荐理由:问询逐项追问收入增长、应收账款、存货与财务性投资认定,回复给出分产品毛利率与账龄对比口径,可作为可转债审核的核查参照。
申菱环境就深交所2026年4月28日出具的审核函〔2026〕020033号问询函作出回复,逐项说明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应收账款账龄与坏账计提、存货及发出商品、财务性投资认定等问题。公司称2023年至2025年营业收入由251,119.44万元增至420,919.88万元,设备销售毛利率由25.21%降至21.46%,并说明嘉兴沐桐5,000万元产业基金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依据。
推荐理由:问询逐项追问收入增长、应收账款、存货与财务性投资认定,回复给出了分产品毛利率与订单覆盖率的量化口径。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深交所2025年10月24日下发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54号)作出回复,逐项说明报告期业绩亏损与毛利率波动、算力及相关业务商业实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应收账款坏账及供应链依赖等问题。
推荐理由:问询逐项追问算力业务商业实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及应收账款回款,回复给出分业务毛利率与期后回款口径。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关注要点》等5项指南,自2023年3月18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21年7月23日发布的创业板原《指南》(深证上〔2021〕724号)。
推荐理由:深交所将创业板审核关注要点扩展至主板与创业板统一适用,并明确落实情况表提交与补报的时间边界。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同中金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回复上交所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61号审核问询函,逐项说明募投项目。本次拟融资不超过126,237.88万元,投向先进工艺平台超大规模FPGA芯片研发项目和平面工艺平台FPGA & FPSoC芯片升级和产业化项目,回复披露了研发进展、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构成(非资本性支出98,301.88万元,占77.87%)及效益测算依据。
推荐理由:问询聚焦募投项目必要性与融资规模合理性,回复逐项披露研发进展、资本性支出认定与效益测算口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上交所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61号审核问询函出具回复,对安路科技本次拟融资不超过126,237.88万元的募投项目投资构成、非资本性支出占比及效益测算进行核查。
推荐理由:回复完整展示了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认定、资金缺口测算与存货单项计提的核查口径,可对照再融资问询的答复思路。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证券就深交所审核函〔2026〕020021 号问询函出具修订稿回复,逐项说明自 2020 年 IPO 以来多次融资的背景与效益实现情况。
推荐理由:问询逐项追问前次募资效益、产能消化与效益测算参数,回复给出了单价、毛利率与折旧摊销的对比口径。
IESBA 发布意大利语版 ISA Italia 600《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含组成部分审计师的工作)》,对应国际审计准则 ISA 600(修订版),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上线,归入手册、准则与公告类已完成文件。
IAASB 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发布国际审计准则第 600 号(修订版)意大利语译本,该准则涉及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包括组成部分审计师的工作)。译本由意大利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专家全国委员会完成,状态为已完成。
IAASB 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发布《国际审计准则第 500 号(修订)——审计证据》征求意见稿的意大利语译本,由意大利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专家全国委员会翻译,状态为已完成。该文件同时包含对其他国际审计准则的拟议一致性及后续修订。
IESBA 发布《国际审计准则第500号(修订版)审计证据》征求意见稿,并附对其他国际审计准则的相应及后续修订建议。该文件为已完成征求意见稿,2026年5月19日发布,提供意大利文版本。
IAASB 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发布国际审计准则第 220 号(修订版)意大利语译本,标题为《ISA Italia 220 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质量管理》。该译本由意大利注册会计师与会计专家全国委员会翻译,状态标注为已完成。
IAASB 于 5 月 14 日发布国际审计准则第 220 号(修订版)的意大利文译本,标题为 ISA Italia 220《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质量管理》。该译本由 Consiglio Nazionale dei Dottori Commercialisti e degli Esperti Contabili 翻译,状态为已完成。
IAASB 于 5 月 14 日发布 ISQM 2《项目质量复核》意大利文译本,由意大利注册会计师与会计专家全国理事会翻译,状态为已完成。该译本收录于手册、准则与公告栏目。
IAASB 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发布国际质量管理准则第 2 号(ISQM)2《项目质量复核》的意大利语译本,由意大利注册会计师与会计专家全国委员会翻译,状态为已完成。
IAASB 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发布国际质量管理准则第 1 号(ISQM 1)的意大利语译本,由意大利注册会计师与会计专家全国委员会翻译,状态为已完成。该准则适用于执行财务报表审计或审阅、其他鉴证或相关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IAASB 于 5 月 14 日发布 ISQM 1(财务报表审计、审阅及其他鉴证或相关服务业务事务所的质量管理国际准则)意大利语译本,由 Consiglio Nazionale dei Dottori Commercialisti e degli Esperti Contabili 翻译,状态为已完成。该译本收录于 IAASB 手册、准则与公告栏目,版权归 IFAC 所有。
深交所就迈普医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下发审核函〔2025〕030018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其中会计师核查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修订稿)。
推荐理由:会计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的召回会计处理、经销买断式销售与终端去化逐项核查,可对照收入真实性核查口径。
华泰联合证券就深交所审核函〔2025〕030018 号问询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修订稿,回复迈普医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八个问题。回复测算标的资产在不考虑股份支付下于 2026 年第四季度达到盈亏平衡,并说明血栓抽吸导管抽检不合格的召回与整改情况,以及不同交易对方 9.33 元/注册资本至 10.36 元/注册资本的差异化定价依据。
推荐理由:问询聚焦标的资产盈亏平衡测算、抽检不合格召回与差异化定价,回复逐项给出测算依据和整改口径。
深交所就迈普医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出具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30018号),评估机构广东联信在修订稿中逐项回复。
推荐理由:问询聚焦收益法评估作价,逐项追问销量单价预测、集采影响与期间费用匹配,可作为收益法核查的对照样本。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决策 HKEX-LD101-1 处理主板发行人甲公司向投资者配售新股并供股包销、可能导致公众持股量低于《上市规则》第 8.08(1)(a) 及 13.32(1) 条规定 25% 水平的情况。
推荐理由:上市决策说明仅承诺尽力维持公众持股量不足以免除关注,须有不可撤回的配售安排。
联交所就主板发行人甲公司(港交所与海外交易所双重上市)发出上市决策 LD82-2014:容许其提出可能导致股份欠缺公开市场的股份购回要约,以撤销海外上市地位,并同意其于要约完成后30日内向独立承配人配售新股,以符合25%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联交所依据《上市规则》第8.08条、第13.32条及第10.06(3)条作出上述决定。